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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写作参考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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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网 发表于 2011-12-7 08: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温家宝: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硬举措、硬指标
2011年9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认识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打赢节能减排持久战和攻坚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温家宝指出,“十一五”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我们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长。节能减排工作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节能减排形势还相当严峻。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能减排思想不动摇,工作不松懈,力度不减弱,步伐不放缓,全面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务求取得预期成效。
温家宝提出五点要求:
一、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逐步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新上先进生产能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防止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移到西部地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二、坚持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
加快建立节能减排的技术支撑体系,选择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建立节能减排技术的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促进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节能改造、重金属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程。
三、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费改革。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实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
四、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建设
抓紧制订完善能源消耗、污染排放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市三级减排监控体系。
五、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促进重点用能单位科学管理、组织、控制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工业、建筑、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业领域要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准入标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筑节能要科学合理改造已有建筑,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交通节能减排要重视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和优化运用多种运输方式,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经济高效节能产品,提倡绿色低碳消费,形成节能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各类公共机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国家机关要做表率。重视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汇。
温家宝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硬举措,考核各级干部的硬指标。要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节能减排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对节能减排指标实行年度考核,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加强舆论监督,尽快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来源:人民网)
中国环境污染防治现状
一、2010年环保工作基本完成
一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2.45%和14.29%,双双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空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日益显现。完成环渤海、海峡西岸、北部湾、成渝和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不断深化项目环评,对不符合要求的59个项目不予受理、不予审批、暂缓审批或退回报告书,涉及总投资904亿元,给“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防火墙”。三是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深入推进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会同有关部门对2009年度重点流域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建立健全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圆满完成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四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全面开展,中央财政增设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2010年首次下达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新技术示范和推广。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五是农村环保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继续加强。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关于推进农村“连片整治”的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组织国际生物多样性年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体系得到完善。六是环境保护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取得丰硕成果。圆满完成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形成战略研究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等一系列重要成果。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进入攻坚阶段。七是政策法制、环保规划、环境监测和国际合作稳步推进。环保法规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日益显现,“十一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顺利完成,科技支撑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工作加快推进,国际环境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八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提升。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状况良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稳步开展,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九是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环保系统机构队伍建设取得突破。
2010年,中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二、2011年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
环境保护部近日完成了2011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实现同比下降,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增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比一降一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全面掌握各地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核实上半年全国污染物减排量,2011年7月,环境保护部派出24个核查组分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查污染减排重点工程进展,核实各项措施的污染物实际减排量,在此基础上,对各地上半年污染减排情况进行了逐一核算。结果显示:2011年1至6月份,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55.0万吨,比2010年同期(1276.0万吨)减少1.63%;氨氮排放总量131.2万吨,比2010年同期(132.2万吨)减少0.7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14.1万吨,比2010年同期(1133.9万吨)减少1.7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206.7万吨,比2010年同期(1136.6万吨)增长6.17%。(来源:环保部网站、中国发展门户网摘自《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1年全国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十二五”时期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坚持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努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坚持预防优先、防治并重,逐步建立起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和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信息公开等措施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努力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五”时期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围绕水、空气和土壤三大环境要素,突出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三类污染物,在流域区域和污染源两个层面,充分运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两个抓手,努力全面改善环境质量,逐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满意度。
2011年要努力完成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出重拳、用重典,确保《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面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应按要求编制完成地方规划并报政府批准,于2011年6月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做好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各省(区、市)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削减量和重点项目,2011年度的实施计划应于2011年10月1日前报送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将制定并出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强对重金属排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管理。各地应将铅锌冶炼、再生铅和铅酸蓄电池行业作为重点,全面摸排辖区内生产企业,建立管理台账,纳入重点源监管范畴,我部将适时公布全部企业名单。整治和规范废铅蓄电池的收集和处置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
(三)推进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逐步向地级以下城市推进。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工作机制。
(四)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规范。组织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研究编制《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三、编制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规划,促进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五)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实施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各省级人民政府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0年实施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国务院,并向全社会公布。
(六)制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巢湖、滇池8个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推进建立重点湖库流域生态安全评估技术和管理体系。
(七)推动海洋污染防治。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系统防控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和生态破坏。编制《“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继续开展九部委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陆源污染的环境监管。推进重点海域环境容量研究。
四、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新机制,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八)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全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议。编制“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全面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措施和重点项目,推动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九)开展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研究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和分级管理的相关规定。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定达标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重点治理工程项目,按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十)加大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力度。在重点污染源推广使用袋式除尘等高效除尘技术。强化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推进喷漆、石化、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
五、强化危险废物管理,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制定《“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编制《“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十二)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各省级环保部门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资格审查和许可工作。建设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网上申报。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严格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补贴的审核工作。推进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备案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加强进口废物和污泥污染防治。规范进口废物管理,加大进口废物的后期监管力度。加强与海关、质检的部门间合作以及国际合作,加大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口力度。落实《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强化污水处理厂主体责任,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
(十四)探索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制定《“十二五”污染场地环境管理规划》,指导全国开展“十二五”污染场地污染防治工作。以关停、搬迁或拟搬迁污染工业企业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排查和识别污染场地。
六、突出环境安全风险防控,构建化学品环境管理新体系
(十五)加快化学品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印发关于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编制《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管理办法》。开展化学物质测试机构检查。
(十六)开展持久性有机物和汞污染防治。编制《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推动建立并组织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环境统计制度。开展全国汞污染排放源调查,对典型区域和重点行业汞污染源进行监测评估。组织开展燃煤电厂大气汞污染控制试点。
(十七)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并完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的前期预审和后期监管,做好新化学物质登记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严格环境准入,构建工业污染防治新体系
(十八)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和环境准入。开展稀土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发布符合环保要求的稀土企业名单公告,对于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采取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措施,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皮革、柠檬酸、味精等重污染行业环保核查并发布公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产业政策,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两高一资”行业结构调整。将环境保护作为前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铅锌、含铅蓄电池、多晶硅等重污染行业的准入。
(十九)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评估验收。继续发布清洁生产公告和清洁生产年度工作情况通报。研究制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和《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绩效核算细则》。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质量,切实提高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效益。各省应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辖区内五个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的“双超双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各地应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大对拒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双超双有”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将受处罚企业信息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十)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加大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进上市环保核查信息公开,我部将公开向环境保护部提交上市环保核查申请的公司名单,同时公开通过环境保护部和各省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的公司清单。各省级环保部门应及时公开正在核查和已通过核查公司的信息,核查公示期间应全文公开上市环保核查技术咨询报告。推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建立重点行业上市公司环境报告书发布制度。对涉铅等重金属排放行业的上市公司开展后督查,发布后督查情况通报。加大对上市环保核查技术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
八、深化城市环境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二十一)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启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数据报送系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数据会审,强化数据真实性审核与现场核实。发布2010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深入分析“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变化情况,同时加大对环境污染严重城市的曝光力度。制定“十二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和城考工作管理办法。
(二十二)稳步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进行考核验收,重点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优先复核已通过验收但尚未命名的城市。制定发布《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研究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评估、考核验收现场评分细则。
(二十三)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完善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环境监管体系。继续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四排放标准。开展环保检测机构专项整治,研究出台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大力消减NOX等污染物排放量。推进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协调解决低硫车用燃油供应问题。
(二十四)进一步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重点噪声源确定和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九、完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二十五)修订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继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细化各项规定,并做好配套政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起草报批工作。
(二十六)研究探索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库,探索完善“以奖促治”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企业污染损害赔偿、跨界水质断面污染赔付和饮用水源上下游环境补偿机制。


(二十七)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组织做好《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履约工作,并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加强执法监督。
(二十八)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组织对各地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来源:环保部网站)
污染防治进展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发布
2011年10月28日,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在京正式发布《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是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一部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出台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史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地下水这一战略资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正式、高层次的纳入国家层面的决策。《规划》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的水污染防治体系,为我国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的建立,为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支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规划》尊重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律,科学部署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地提出了两个阶段的有限目标:一是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二是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规划》的出台任务明确:
一是调查评估。抓紧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划定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和一般保护区;在此基础上,采取严格的措施,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二是污染防治。要切断四类地下水污染来源,即: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强化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类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污染、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
三是修复试点。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垃圾填埋、矿山开采、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开展海水入侵综合防治示范,切断废弃钻井、矿井、取水井等地下水污染途径。
四是完善监管。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可能影响地下水的污染源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逐步形成我国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
《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有力,按照有利于保障饮用水安全,有利于开展预警应急,有利于带动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有利于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控,有利于国家有效监管和依法治污的原则安排项目。同时,《规划》安排了地下水污染调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预防示范、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6类项目。总投资346.6亿元,按照防治任务的轻重缓急、防治项目的成熟程度又将规划项目分为优选和重点两类。目前迫切需要开展的优选项目需投资88.8亿元。重点项目需投资257.8亿元。(来源:人民网)
“十二五”时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防控火电等六行业
环保部有关人士透露,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正在制定,政策调控目标是到2015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被确定为防控的重点行业。为保障政策落实,有关部门将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严格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另据业内人士透露,该规划有望于2012年上半年上报给国务院。
环保部有关人士表示,“三区六群”被确定为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三区”为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六群”为辽宁中部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武汉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其中,“三区”是防控的重中之重。新疆乌昌地区、陕西关中地区、山西太原和大同沿线地区也可能成为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挥发性有机物)被确定为重点防控的大气污染物。其中,前两项污染物是全国约束性控制污染物,“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8%,氮氧化物减排10%。后两项污染物是大气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的减排指标,具体指标正在制定。(来源:人民网)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编制进展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11月7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编制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与2006年相比,2010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增加了13.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了16.9个百分点,规划项目完成率(含调试)提高了23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下降了52%。“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时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严峻。为推动流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在总结“十一五”水污染防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会议强调,“十二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要以改善重点流域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水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为框架,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为依据,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规划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措施为保障,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的方法,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战略,努力恢复江河湖泊的生机和活力,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环境功能要求,跨省界断面、污染严重的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湖泊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部分水域水生态逐步恢复,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会议决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经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审批。(来源:环保部网站)





国内实践




北京市: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一、前10月一级天数超去年全年
2008年以来,北京市狠抓大气污染防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强化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到2011年,空气质量持续提高,部分指标有所改善。
市环保局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1月至10月,本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39天,占前10个月总天数的78.6%,比举办奥运会的2008年同期增加7天。其中,一级天数达到63天,超过2010年全年一级天数的总和,比2008年同期还多12天,一级天数比例明显上升。
而从主要污染物浓度来看,与前三年同期监测数据相比,2011年前10个月,本市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达到国家标准,二氧化硫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二氧化氮浓度与2008年相比略有上升。与2008年相比,今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但年均浓度保持稳定,呈下降趋势,未出现恶化现象。
二、四项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由于本市空气质量受气象条件和污染源排放的双重影响,减少污染物排放是根本措施。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本市采取四项综合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控制燃煤污染
市环保部门将加大督促力度,确保今年8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的完成,年底力争实现改造1100蒸吨。同时开展煤烟型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联合质监、工商、发改委等部门对煤炭经营及使用单位的冬储煤质进行监督和检查,进行燃煤设施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各区县对辖区供煤厂加强煤质抽测,坚决打击和查处游动煤贩、私煤运输车,并遏制餐饮小煤炉反弹等违法行为。
继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将继续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力争年底前淘汰20万辆。并开展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夜间大货车等高排放车辆路检路查,严查进京路口机动车尾气排放,严禁超标车辆进京,加强非道路机械达标排放监管,坚决遏制超标排放使用。
控制扬尘污染
市环保部门将会同住建、城管和各区县,按照“五个100%”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对本市所有施工工地进行专项检查,扩大建设工地转轮式洗轮机安装应用范围,集中对“挂账”工地进行复查,向社会公布违规企业和检查处理结果,对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管理和道路遗撒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应用“吸扫冲刷”新工艺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在重点地区进行机扫和喷雾压尘作业,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完善10个供热中心脱硫减排
本市还将完善10个燃煤集中供热中心脱硫减排工程,退出顺义特种水泥厂等一批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企业。结合组织各区县对本辖区落实清洁行动计划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完成本市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任务。(来源:人民网)
宁夏自治区:四大举措攻坚污染减排
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为确保完成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针对上半年污染减排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环保厅采取四大举措全面开展污染减排百日攻坚行动。
一是跟踪督办,严格限期整改,对超标、超总量排放和拒不落实总量减排任务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单位(集团、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降低信用等级等综合措施严厉处罚,坚决限期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强化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围绕污染减排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火电企业执法检查、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以及再次开展重点涉水企业大排查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从快从重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三是倒排工期,加快落实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进一步明确2011年度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完成时限、项目内容、责任单位等,严格落实项目工程进度报告制度、预警警示制度,通过驻厂督办、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早发挥效益。四是统筹规划,扎实抓好管理减排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减排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企业自备电厂和重点用能企业排查,核实排污与能耗情况,逐个提出淘汰、关停、治理等要求和措施;研究制定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审核制度,按照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原则,对新建限制、允许类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减二增一”,对鼓励类项目实施“减一增一”,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增量。(来源:宁夏自治区信息中心)
河北省:“十二五”期间将投近155亿元治理海域海洋环境
从河北省海洋局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投资154.94亿元,重点实施海洋污染控制、滨海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环境保护能力提升等三大类61项工程,促使我省管辖海域海洋环境得以改善。到2015年,我省入海排污口、入海河口污染物达标排放率均达到60%以上,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0%。
统计数字显示:我省共有大小入海河流52条,年平均入海径流总量42.7亿立方米;我省大陆海岸线长487公里,有海岛132个,海岛岸线长199公里,岛屿总面积8.4平方公里,管辖海域面积7000多平方公里。但是我省临海渤海湾是半封闭型内海,水体交换能力弱、自净能力差,生态环境脆弱。近年来,随着城乡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的不断扩大,临海工业区的建设、沿海地区人口密度的增加等,海洋灾害防御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越来越重。
在海洋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我省明确提出了陆海统筹、河海统筹、保护与开发并举、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对渤海海域环境保护采取六项措施:以规划实施为龙头,不断提高海洋环境保护的科学性和约束性;以部门联动为基础,形成海洋环保工作合力;以陆源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改善流域环境质量;以强化沿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抓手,合理开发海域;以防范海上油污染为中心,加大船舶及海洋监管;以暑期工作为关键,加强秦皇岛近岸海域环境保护。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的61项工程全部完工后,将初步形成完善的陆海统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评价和海洋环境监管体系,基本恢复近岸海域和保护区陆域生态系统功能,为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来源:河北省信息中心)
云南省:六大工程创滇池治污新路子
今年,国家重点流域规划考核组现场考察滇池“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时,对滇池治理打出了高分,界定为:滇池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入湖河道及地表饮用水源水质显著提升。在《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了以“环湖截污和交通、农业生产面源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入湖河道整治、生态清淤、外流域调水及节水”六大工程为重点的治理思路,考核组表示,“十一五”滇池治理投入、实施力度远远超过原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走出了一条湖泊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新路子,对于一个欠发达的省份,实属不易。
环湖截污和交通工程:完成96公里环湖截污干渠(管)建设,8个雨污水处理厂即将建成投入营运,加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线长114公里的环湖公路也已全线通车,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扩建和新建、污水日处理规模达到110.5万立方米,处理标准达到了一级A标,铺设雨污主干管网251千米,雨污分流次干管及支管155千米,完成老城区1868家单位(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流域内工业企业全部搬迁进入园区实行工业废水统一集中处理排放。


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在滇池湖滨33.3平方千米范围内全面开展“退田退塘、退人退房,还湖还湿地、还林”工作,搬迁61家各级企事业单位,退塘退田4.5万亩、退人2.4万人,建成湖滨生态湿地5.4万亩。整治滇池流域水土流失167.49平方千米。
农业生产面源治理工程:在农村划定集中养殖区、禁养区和限养区域,将1.8万户养殖户680万头(只)畜禽迁出滇池流域。在流域建立“组保洁、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四级管理体系,对流域重点集镇村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全面完成21条湖河道及支流(沟渠)的综合整治工作,采取堵口查污、截污导流、两岸拆迁、拆违、拆迁、岸线公共空间贯通、沿岸绿化等措施,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
生态清淤工程:启动滇池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疏浚水域面积422.80万平方米,2009年5月开工建设,于2010年9月30日全部完工,疏挖底泥370万立方米。同时,该工程还包含打捞清除蓝藻、实施封湖禁渔、构建良性生物,减少环境污染。
外流域调水及节水工程: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国家审批,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强化和落实各项节水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再生水利用,累计建成286座再生水利用设施,日处理总规模达9.6万立方米,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称号。(云南省信息中心)

国外经验




日本环境污染防治现状及其对策
一、日本环境污染防治现状
(一)建立低碳社会
1、公布低碳社基本会理念
2007年9月,日本中央环境审议会公布了低碳社会的三项基本理念:
(1)实现低碳化。在产业、行政、民间等社会各领域,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发展模式,推进节约型能源和低碳能源的利用,确立低碳社会经济体制。
(2)实现观念转变。即改变以往奢侈型人均碳排放水平,通过社会体制变革实现观念转变,为构筑低碳社会创造条件。
(3)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通过对森林、海洋等自然环境的保护、促进各地区生物能源的利用等,确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构筑低碳城区结构
(1)推广智能交通系统(ITS)
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利用,各城市正在进行新铁路线和环状道路网的建设健全,积极推广ITS。其中,汽车驾驶导向系统、道路交通信息系统、中途不停车自动收费系统等信息技术都已付诸应用。这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道路堵塞、交通事故频繁、环境恶化等道路交通问题。2005年丰田市开始启用ITS,市内日均公交利用人数增加了18%,年均CO:排放量削减了6万吨。
(2)构筑绿色物流体系
大力实施绿色物流相关政策,通过货主、物流企业等的合作,降低环境污染。根据《都市再生计划》的安排,日本早在2001年6月就以首都圈为对象进行试点,通过公路、铁路、海路等各种运输部门合作,组建废弃物海陆安全综合运输网,以构筑环境负荷小的绿色物流体系。
(二)研发新技术,加大环保投入
1、加大环境保护的科技投入
2000-2004年,日本的环境保护研究费从5326亿日元增至8252亿日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1.5%。再者,环境省的科技经费总额也从2006年的289.4亿日元增至2007年的314.5亿13元,年增长8.7%。
2、技术创新日益增强
研究开发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和研究开发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率,分别从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衡量着技术创新投人强度。日本的这两个指标都处于世界前列并一直呈上升趋势。2006年,日本的研发费总额为18.5万亿日元,占GDP的比率为3.6l%,居世界首位,美国为2.6%,英国为1.78%,欧盟27国为1.84%。从企业层面来看,日本汽车企业的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率一直处于高位,2000年为4.09%、2001年为4.44%、2002年为4.56%、2003年为4.63%、2004年为4.80%、2005年为4.74%。
(三)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从2003年起,日本启动“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选定北九州市等七个市镇进行试点。其中,北九州市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很有特色:园区的目标是尽量减少废弃物,将园区内一个企业产生的副产品用作另一个企业的原材料,通过废弃物交换及循环利用等手段,实现园区内废弃物的“零排放”;园区建成综合性环境产业基地,努力发展成环境技术研发、教育培训、科技示范及静脉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
二、日本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一)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法制建设
1、制定并完善循环经济立法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循环经济立法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在当前统一推进低碳社会、循环型社会及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中,其法律体系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基本法,即《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2000年6月颁布);二是综合性法律,包括《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法》等;三是专项法,包括《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利用法》、《特种家用电器再利用法》、《建设再利用法》、《食品再利用法》以及2001年4月颁布实施的《关于把握特定化学物质对环境的排放量以及促进改善管理的法律》(简称PRTR法)等。依据上述各法,日本从2001年开始大力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扩大资源再利用,为建立“循环型社会”奠定基础。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近年来,随着循环经济立法的日臻完善,日本的司法监管力度也日渐增强。2001-2007年,日本环境犯罪的立案件数从3024件增至7435件,增长近1.5倍。同期,环境违法的起诉率也达到66%以上。
(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近年来日本大力推进燃料电池、太阳能发电、生物能源等新能源的研发。如经济产业省正在大力发展和普及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下一代环保汽车,计划到2010年普及燃料电池汽车5万辆,2020年为500万辆,2030年达到1500万辆。随着燃料电池汽车的普及,日本还计划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的配套设施“氢能添加站”,争取到2020年建成3500个“氢能添加站”,2030年增至8500个。
(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
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近年来日本对森林的整治和保护尤为重视,将其视为温室气体吸收源对策。为实现《京都议定书》的达标计划,日本需要通过森林吸收1300万吨CO,(约合基准年总排放量的3.8%)。为此,日本政府采取了综合性的森林吸收源对策,包括:(1)健全森林的整治体系;(2)推进防护林的管理和保护;(3)加强木材及木质生物能源的综合利用;(4)实施森林美化工程等。2000-2006年,日本全国的防护林从8867千公顷增至11654千公顷,增长31.4%。其中,水源涵养防护林从6387千公顷增至8775千公顷,增长37.4%;土壤流失防护林也从2154千公顷增至2538千公顷,增长17.8%。
三、结论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日本的环境污染逐年减轻。目前,日本主要采取建立低碳社会、研发新技术,加大环保投入、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措施。日本政府还根据环境污染防治现状采取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对策。(来源:中国鸣网)

观点精粹



李干杰:改善环境质量 加大污染整治力度
一、“十二五”期间力争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十二五”期间我们面临的环境保护形势确实十分严峻,我想主要体现在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对环境保护的压力巨大。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还很严重,重化工业等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在工业污染排放中的所占比重还很高。新的环境问题,比如电子废物的问题日益显现。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事故也进入了高发期,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
“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准备以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这些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力争我们的环境质量能够进一步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坚持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严格考核问责,坚决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考核,同时督促各省对跨市、跨县的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城市的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评估,组织落实好、实施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规划。
同时,我们还将制定实施九大湖泊(水库)“一湖一策”的污染防治方案,在其他湖泊(水库)的流域也准备开展生态安全评估。
二是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这方面我们将制定实施“十二五”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大力推进几个重要地区,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些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同时还将进一步健全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制度。
三是在“十一五”取得很好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污染总量减排工作,实施多种污染物的综合协同控制。“十二五”期间我们把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由两项增加到四项。在减排的举措上,我们将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我们将继续加强燃煤电厂的脱硫,全面推行电厂脱硝,开展机动车氮氧化物的减排,还将进一步提高造纸等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启动县县建设污水处理厂工程,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减排,并将减排工作进一步扩展到农业领域。
四是将继续以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在这方面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有两项,一是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二是深入整治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污染。
二、重金属污染防治进展
现在我国的重金属污染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近期,重金属污染事件也连续发生了多起,去年发生了14起,其中有9起是血铅事件;今年1-5月份又发生了7起,这7起都是血铅问题。这些重金属污染事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应该说是比较严重的。这些事件发生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们具体的工作部门也积极应对,到现在为止,我们对已经发生的每一起重金属污染事件进行了严厉查处,并且及时向社会等各个方面通报了情况。
重金属污染防治立法的问题,首先,我个人认为我们在重金属污染防治,包括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因为重金属影响最严重的就是土壤),在这方面应该立法。第二,应该加快立法的进度。第三,据我了解有关的立法也在积极推进过程之中。实质上除了加快立法之外,我们各个部门也在积极制定和实行一些有关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措施。比如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十二五”规划,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推进落实。
针对血铅事件频发的态势,环保部下发了一个通知,就是《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按照这个通知的要求,我们将用最严厉的手段来全面整治铅蓄电池行业、铅再生行业,努力遏制铅污染事故多发的态势。
三、农村环境问题及污染整治的新政策和规划
我们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确实发挥了作用、取得了成效,近年来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确实取得了可喜的进展。这项政策是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到现在已有三年的时间,中央财政总共投入了40亿元,带动地方的社会资金超过了80亿元,一共整治了6600多个村庄,大概有2400万农民直接受益,通过这项政策确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据了解,中央财政还将持续加大对“以奖促治”政策的资金支持力度,实际上今年投入已经达到了40亿元,相当于前三年的总和,明年还会增加到55亿元,我个人相信这些资金投入以后,我们会看到更加可喜的进展。但是,农村的环境问题确实还很多,形势相当严峻,任务也非常繁重。农村的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你刚才提到的农村环境污染很重。去年完成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经向媒体和社会公布了结果,可以看出,农村的污染排放已经占到了全国的“半壁江山”,其中COD占到了43%,总氮占到了57%,总磷占到了67%。
二是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中国环保方面城乡差距非常明显,农村环保欠帐过多。
三是农村环境管理的基础也很薄弱,法规标准很不完善,监管能力严重不足。
“十二五”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攻坚期,环保部门的想法就是按照“12345”的思路和方案来切实抓好落实。“1”即一本规划,制定“十二五”全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即“两部法律”,在“十二五”期间力争推动出台畜禽污染防治条例和土壤污染防治法;“3”即三个下乡,组织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宣教走进农村,实质上是要推动建立农村的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让环境监管延伸覆盖到广大农村;“4”即四轮驱动,要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为主线,以开展农村生态示范建设的“以创促治”,以推进农村污染减排的“以减促治”,以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的“以考促治”为抓手的四轮驱动,来协同综合推动农村环境保护走向深入。这四个抓手里,前两个是激励性的,后两个是约束性的;“5”即在饮水安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土壤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这五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期间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我们还是很有信心的。(李干杰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来源:环保部网站)
万本太:实现“十二五”环保目标的思考
一、“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们面临的环境形势用四句话概括就是,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还将继续加大。
压力来自四个方面。一是治污减排压力,“十一五”圆满的完成了减排的任务,但“十二五”发展的势头还很猛,这意味着消耗资源产出GDP,要排放污染物,所以说这个减排的压力持续加大。二是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同时环境意识提高了,对环境质量的要求随之提高。三是防范环境风险压力加大。现在污染事故很多,防不胜防,造成环境污染压力很大。还有外来物种造成地方物种的消失。四是应对全球环境问题压力大。气候变化的问题国际上斗争非常繁杂,这个方面感觉到压力越来越大。
面对环境形势和这样的挑战,我们确定的“十二五”的环境保护目标,大体上分为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减少。国务院批准了COD、二氧化硫在“十一五”末期的基础上,还要削减8%,新增加的两项污染物,一个是氮氧化物和氨氮要削减10%。“十二五”期间还要发展,发展出来还要新排放污染物,我们要在老的基础上削减10%,再加上“十二五”新增加的量全部削减为零的话,总的工作量绝对不是削减10%,比如说COD我们实际增量都是20%、23%,COD“十二五”期间我们要想达到在“十一五”末期基础上,再削减10%,实际上消减的阵容是是20.4%。氮氧化物要削减28%,氨氮要消减22.6%,任务很艰巨。
第二个目标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这里面修改两项具体指标,空气,地级以上城市,现在统计是333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比例要大于80%,2010年,地级以上城市达标率是78.4%,提高2.6个标准点。地表水是全国的国控断面是574个城市五类城市小于15%,2010年这个比例是17.7%,削减2.73百分点。七大水系断面是574个,一至三类水的比例要大于10%,2010年底的比例是55%。
第三个是环境安全得到保障。主要是核与辐射安全,还有重金属污染和危险化学品有效控制。
第四是区域即城乡环境均衡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第一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还有城乡之间水设施要缩小差距,要具备垃圾处理能力,要健全省、市县三级环境监管体系。
第五是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
二、确保“十二五”环保目标顺利实现的建议
1、借鉴“十一五”经验
借鉴“十一五”的经验,把这个环保目标纳进了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中,把这个指标作为各级政府主要的领导人的责任,使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融合在一起,列入政绩考核并问责。强化制约手段,投入力度空前,监管的力度增大。
2、创新动力机制
“十一五”实现目标要创新动力机制。“十二五”各级环保部门,要千方百计,建立各种动力机制,各个省和各个地方都要建立不同模式,只要把积极性调动起来,只要机制搞起来就是有效的。
3、架起三大支点
一个是技术支点,一个是政策支点,一个道德支点。一定要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各个领域,全面进行技术创新,建立起绿色的高新技术体系,支撑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这个支撑点是至关重要,不论你搞绿色经济、低碳经济都得靠技术支撑。第二个就是政策支点,政策是战略规划和具体行动的纽带,通过社会的全方位,生产的全过程,生活的全环节,方方面面都应该建立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政策。第三个支点就是道德,这个是至关重要的,道德是对技术起着引领作用的,道德涉及到人的伦理观、人的价值观,人的自然观,所以道德是引领人们追求真善美的良知,是催人奋进的领路人,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仲裁者,也是人和人,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的调节器。
4、念好五字真经
第一是减字经。就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使环境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这里面通过调整结构,转变生产方式进行清洁生产减排污量。还有通过技术改造,或者是搞工艺设计,在终端上要减少排放,还有高新技术创新,在能耗、物耗上减少,还有通过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排污量。
第二个就是治字经,在源头上减不下来的,和中间减不下来的,必须要在终端全部治理。我们对各行各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各类污染物,像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这些一定要实施重点工程治,通过治改善水、空气、土壤和生态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要实施若干个重大的工程。比如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像重金属等等,另外还有改善民生环境保障工程,这一农村的饮用水源地工程,还有农村环保惠民工程等等。
第三是护字经。就是保护原生态的环境,要保护生物多样性,要保护生态系统健康的服务功能。通过落实国家主题功能区规划,把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要建设好。
第四就是问字经。要把环保目标列如考核指标,干好的和干不好的都有一个说法,对政府官员对企业家,对公众都有考核问责的制度。
最后一个就是投字经。必须加大治理污染的资金,否则想改善环境质量很难的。“六五”国家投入166亿,占当时GDP的0.5%,“七五”投入GDP的0.65%,“八五”投入占GDP的0.6%,“十五”环保投入占GDP的1.18%,“十一五”投入占2.16万亿,占GDP的1.41%。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说,治理污染资金,投入要占GDP的1.5%和2%的时候才能控制污染,占GDP2-3%的时才能改善环境质量。据有关专家测算,“十二五”的投入要比“十一五”的投入至少增加1.5倍,这样一个增加比数,才能实现“十二五”的环保目标。
5、积极实践推广模式
建立生态市、环保模范城、生态文明村、生态工业园、低碳社区、绿色学校、循环经济企业等发展模式,现在带有综合性,也是未来发展方向的地方,希望“十二五”期间在这些方面加大力度,为我们“十二五”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万本太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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