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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督查队伍建设。一是在人员选配上,既要注意政治,又要注重知识,更要强调能力,切忌甩包袱式的“选人”。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强、文化功底深厚,能力水平高、工作潜力大的的干部充实到督查队伍中来,对那些不徇私情,敢于强硬,工作实绩突出,德才兼备的督查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让他们工作上有劲头,政治上有盼头,能够安心于督查工作。二是在现有督查人员素质的提高上,要注重培养三型督查干部,即经济型干部、协调型干部、参谋型干部。经济型干部是社会发展到新阶段的客观要求。党委想经济、抓经济、议经济,党委督查部门就要围绕这个中心进行立项、督办,督查人员务必要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跟上经济建设的快节奏。随着党委工作重心的转移,主要领导都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上。如果说以前的一些文山会海属于高层次协调的话,那么,随着领导工作作风的转变,这些协调性工作有很大一部分落到了督查部门的头上,督查人员必须要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迅速掌握高层次协调的艺术。督查职能由简单的办文办事向办理党的大政方针的转变,客观上决定了督查人员的参谋作用。重大决策出台前后,往往都有督查机构的参与,这也决定了新时期需要参谋型的干部。我们评价督查机构或督查干部工作如何,除了看这个机构工作范围和工作量大小外,更主要的是看这个机构或机构里的干部在工作中主动发现了哪些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有几条被领导采纳。这是督查工作质量高低的一个主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