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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广东东莞“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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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摘记 发表于 2013-12-9 12: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覆盖 保基本 惠民生 推进公共教育均等化
——广东东莞“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目标。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中也提出了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东莞市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东莞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实施背景  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确定建构完备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提出要不断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指政府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对公共物品、公共服务的再分配。教育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有助于促进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主要是教育资源在全社会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在不同城乡、地域和人群之间均衡发展。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教育机会均等,每一个想接受公共教育的公民都有机会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教育制度的统一,不同城乡、地域的教育制度安排是无差别的;教育结果的均等,关注和补贴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公共教育服务。  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党和政府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阐述了一系列实现教育公平的措施。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了教育均衡化的概念,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提出要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布提出要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首次明确提出,并成为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提出要努力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指出要均衡教育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党和政府对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理解进一步深化。  东莞市1988年升级为不设县、区的地级市,全市直接管辖28个镇、4个街道,另有4个独立设置的产业园区,全市常住人口822万,户籍人口只有182万,非户籍人口则有640万。近年来,东莞市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民生幸福,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全面发展社会事业,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呈现良好局面。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基础。但是,当前东莞教育依然面临错综复杂的问题。教育发展水平的不均衡问题,各个镇街之间在教育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教育质量方面存在差距,教育机构之间在教学理念、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存在差距,公办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素质、教学质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进城务工人员已经成为东莞市重要的社会群体,截至2012年下半年,东莞市义务教育在校生共有80万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约60.9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76.1%,且每年仍以3万~5万人的速度增长,解决好庞大且增长迅速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关系《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关系社会和谐与教育公平,关系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因此,从东莞人口结构的特殊性和教育发展的现实性出发,解决好当前教育发展的困难及问题,是东莞市委、市政府“建设幸福东莞”亟待解决的问题。  东莞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实践探索  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的重点,确定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多措并举,创设优良条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东莞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政策(即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学校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近年来,东莞市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市,全市32个镇(街)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教育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教育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  强化政府责任,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公共教育是一项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公共服务,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必须强化责任归属,明确职责范围,积极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以满足不断变化发展的教育需求。  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2007年1月起,东莞市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市镇村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归市政府统筹办学管理,市财政承担全部办学经费;初中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市财政承担90%经常性办学经费,其余经费由镇街解决;小学由镇街统一管理,并承担其办学经费,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理顺了教育管理体制,提高了各级学校经费保障水平。  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从2006年9月起,东莞市财政按照市直属学校工资标准委托银行统一发放镇(街)中小学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和奖金,实现了教师待遇“两相当”,调动了镇街教师积极性,稳定了教师队伍。通过“考试招录聘用合同制教师,与不符合招录条件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和学校空编情况逐步理顺合同制教师入编问题”三步走的手段,积极稳妥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实行公办教职工公开招聘,严格准入条件,提升队伍素质,保证教学质量。  探索“积分制”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2012年5月,在《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明确了新莞人子女入读公民办学校的条件和程序,建立根据各镇公办学校的学位资源,按统一的积分标准,以新莞人子女父母的学历、职称、计生、社保等多方面情况作为依据,一年一申请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莞人子女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要求各镇街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作好每年的新莞人招生规划,并提出“公办学校招收新莞人子女的学位数不得低于上年的标准,逐年要有所增加”的标准。2009—2012年,全市通过积分制入读起始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分别为13939人、14812人、16283人和20507人。2013年全市通过积分制入读新莞人子女入读为22748人(含非起始年级和企业人才子女数)。“积分入学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有效解决了新莞人子女入学难的问题,成为东莞人心中的“民心工程”。  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夯实教育均等化实施基础。实现公共教育均等化离不开必要的财政支出作保障。财政支出保障固然重要,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更为关键。市委、市政府确立“广覆盖,保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各阶段教育的均衡化发展。  对学前教育进行专项政府补助。出台《东莞市学前教育政府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2年起连续3年,对全市经核定符合条件的各类幼儿园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财政补助,主要用于改善教学条件,增加教学设备,培训教师等。2012年,全市共有730所幼儿园接受政府补助资金,共计8584.35万元。2013年上半年,市教育局已向符合条件的700所幼儿园拨付补助资金共4493.27万元,剩余款项也将按照要求逐步落实到位。  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全免费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东莞市从2006年9月起,免除本市户籍(包括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2007年,在全市范围实行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2008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本市户籍学生完全免费教育。在此基础上,从2009年春季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本市户籍学生借读生书杂费,所有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新莞人子女实行全免费教育,实现“同城同待遇”的目标。2012年,市财政共投入15.4亿元用于解决非户籍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问题。  对重点群体实施专项财政补贴。为保障民办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也能享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市委、市政府在2013—2015年增加安排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规范化达标专项资金达3140万元,并从2013年和2014年的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中每年划出500万元,对2015年前评为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进行一次性奖励。自2013年起,东莞市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不分户籍实行财政补助。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东莞市对在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给予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930元的公用经费和教科书补助。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学生补贴标准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学年8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330元,计划到2015年达到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2130元的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整合学校结构布局,保证教学质量稳中有升。近年来,随着适龄入学学生的变化,东莞市委、市政府一方面从整体上通过调整教学资源结构,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另一方面充分重视优秀教育资源的发掘与培养,从而实现了整体教育质量的逐年提升的目标。  合理调整学校结构布局。近年来,东莞市根据义务教育学龄人口的变化,结合薄弱学校改造、小学联合办学、部分市属初中学校布局调整等工作,进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共撤并小学77所。2007年出台《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全面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2010年,将“建设一批学校”列为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投入16.8亿元,新建扩建16所中学,2010年新建扩建成麻涌中学、塘厦中学等6所中学。通过布局调整,学校布局逐步趋于合理,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中小学规模效益显著提高。  快速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结合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东莞市采取优质高中协办新建高中的模式,由东莞中学、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实验中学等高中名校分别协办市第六中学、麻涌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七中学,从名校抽调领导力量组成新校班子,面向全市招聘优秀教师,使学校在启用之初就有先进的领导班子,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的管理制度、优良的师资队伍,有利于迅速办成优质学校,快速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保证教育资源均等化。
标签: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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