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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政策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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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四爷 发表于 2018-10-17 14: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1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什么?

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要在“导” 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对待宗教的正确态度,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2什么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指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的关系和行为的行政管理。依法进行管理,就是要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原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3什么是正常的宗教活动?

正常的宗教活动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宗教活动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宗教活动要严格按照宗教教义、教规和传统宗教习惯开展。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在宪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各宗教教义、教规及传统宗教习惯,在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进行的以及信教群众在自己家里进行的拜佛、诵经、烧香、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受戒、封斋、终傅、追思等活动,都属于正常的宗教活动。信教公民举行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由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自己来办理。

正常的宗教活动,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2)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3)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在中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开办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其他宗教活动。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招收宗教留学人员或者到中国宗教党校留学或者讲学,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办理。(4)宗教团体要依法登记,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成立相同或相类似的宗教社会团体。(5)宗教活动场所必须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二是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三是有必要的资金;四是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五是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6)宗教活动应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应建立管理制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干预。任何人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外的其他公共场所传教、散发宗教宣传品、从事宗教活动。不经批准的跨地区传教活动、外国人私自来华从事传教活动都是非法的,是不允许的。

 

5我国实行的政教分离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决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入教出家和到寺院学经;决不允许恢复已经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压迫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6怎样理解必须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根据《教育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不得在国民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中传播宗教、发展信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严禁教会举办有未成年人参加的夏令营等各类营会活动;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国民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讲授宗教课程、开设讲座;不得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不得在社会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进行传教活动。

 

7为什么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广告营销?

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是指以宗教作为噱头、利用宗教影响进行商业营销,其实质还是借教敛财,是一种“搭便车”的行为,这种行为违背了宗教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助长了宗教商业化倾向,损害了宗教界合法权益,不利于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因此需要严格禁止。

 

8怎样支持我国宗教实现中国化?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潮影响。

 

9怎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引导相适应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10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四个维护”的含义是什么?

“四个维护”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高举“四个维护”的旗帜,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有利于教育和争取大多数群众,孤立和打击极少数坏人。“四个维护”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行为准则。

 

11党员违反规定参与宗教活动要受到哪些处分?

对于党员违反规定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传播宗教等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行为性质及产生的影响做了相应的处理规定。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以上只是党内的处分,对于触犯国家法律的,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1)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

(2)宗教信仰自由受国家宪法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3)要宣传无神论,但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4)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5)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要严格区别、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6)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对外友好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不允许境外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

(7)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要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8)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9)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树立公民意识,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活动。

(10)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都必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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