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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国土资源局2001-2006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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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3-3 22: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2001-2005年工作总结     5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国土资源工作政府目标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点)》、《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较好地处理了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支持经济发展与保护农民权益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来,依据土地更新调查显示,我市实际耕地面积344.80万亩,与2000年末面积相比盈余1.27万亩;一大批成片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2001-2005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0337.1亩,新增耕地面积32077.8亩(其中: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15730.2亩,群众自发开垦耕地16347.6亩,可视同耕地的园地面积20522.1亩),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规范土地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全市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01-2005年,全市共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352宗,面积3179.05公顷,其中耕地927.58公顷;共批准建设项目农转用及征用总面积411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2216公顷;全市实行公开出让的项目484宗,面积682.43公顷,成交地价款23.86亿元。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整顿,矿产资源储量、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2001-2005年,全市共关闭、淘汰小矿山179家,对110家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的实行联合改造;全市共挂牌出让探矿权13个,实现价款收入887.95万元;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176宗,出让价款4141.6万元。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各级政府依法报批用地、依法供地更加快捷、规范,办事更加透明,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夯实,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平稳推进,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评议、效率建设等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五年来,先后荣获人事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发的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授予的“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国土资源部授予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先进单位;五年4次被省政府授予“履行国土资源政府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称号;连续三年获得省、市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赢得国家、省、市级铜匾、锦旗30多面,感谢信180多封。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国土资源管理政府目标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意识。突出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国土资源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高规格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对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国土资源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和表彰;坚持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只要是中央、省政府与国土资源有关的重要文件和会议及国土资源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都进行了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每年平均每月召开1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国有矿山整体出让、国企改制土地资产处置、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年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执法检查。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矿业勘查开发秩序、基本农田保护、处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中,市主要领导和市人大、市纪检监察主要领导都亲自出面,主持研究,协调处理。 二是加强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突出做到“三个结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每年通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委党校教程、组织宣讲团等形式贯彻落实;注重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主要通过国土资源系统素质夜校、集中办班、函授培训等方式抓好教育;结合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管理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南平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圆满完成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我市在2002年核定市、县、乡三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就下发了《各县(市、区)乡(镇)国土资源所管理问题实施意见》,实现了县对乡镇国土资源机构垂管。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编办、人事、财政、国土等部门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市政府于2005年4月份出台了《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要求,各县、市也陆续出台了《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 二、严格制度,节约集约,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得到持续保护 一是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在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方面,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和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制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在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方面,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动态巡查,积极配合县(市、区)人大对全市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全面检查。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方面,实施“两纵一横”的管理体系,逐级逐层签订责任制。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全市划定基本农田17272片,面积301.80万亩,保护率达88.2%(含异地协保3.54万亩);建立保护牌标志264块,基本农田保护区图1451幅,市、县、乡(镇)、村四级签订了1024份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标准。 二是全面推进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认真执行“占一补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各项措施,严格项目施工的质量和进度。五年来,全市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省率先完成了2002年立项的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规模5700.3亩,新增耕地1105亩。2003年6个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全面完成,赢得质量和进度双优,项目规模9109.4亩,新增耕地1017.9亩。2004年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进展情况也走在全省前列,项目规模9150.3亩,新增耕地674.52亩。2005年15个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规模25691.6亩,新增耕地面积4142.2亩。据统计,2001-2005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0337.1亩,新增耕地面积32077.8亩(其中: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15730.2亩,群众自发开垦耕地16347.6亩,可视同耕地的园地面积20522.1亩),实际净增耕地11740.7亩,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之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2004年,国务院决定实行土地宏观调控。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我们及时开展调查研究,组成“坚持科学利用资源促进闽北经济发展”专题调研组,赴各县(市、区)进行为期一周的调研。市政府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南政办[2004]157号)和《关于严格土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南政[2004]综242号)。这两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我市工业项目供地政策,强调了农转用征用审批制度、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盘活闲置、存量用地,倡导“飞地工业”,做好集体土地流转工作等,实现我市节约集约用地。 三、科学规划,健全市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认真抓好南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按照南平市“十五”计划及我市建设旅游生态经济区的总体要求,2002年底完成了《南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并经省政府评审批准。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经济建设总体规划,于2003年底全部完成了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或砂、石、土专项规划,并相继通过批准。全市砂、石、土矿山数从2002年387家已控制在目前的300家合理指标内,增强了政府对全市矿山规模开发和砂、石、土市场的调控能力。 二是认真抓好“三区”规划和小矿“关、淘、联、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南平市十县(市、区)“三区”规划于2001年底全部通过评审,经南平市政府批准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根据《福建省生产小矿实行关闭、淘汰、联合、改造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新建、已建矿山部分矿种最小开采规模目录》规定,我市区域内十县(市、区)均于2002年底前完成了生产小矿实行关闭、淘汰、联合、改造方案编制,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同时,我市各级政府及国土部门认真抓好“三区”规划和小矿“关、淘、联、改”方案的贯彻落实。五年来,全市共关闭、淘汰小矿山179家,对110家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的实行联合改造;认真解决了一批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热、难点问题,关闭了影响“双世遗”的武夷山九曲溪上游小东坑流域的花岗石矿山,取缔了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建瓯市水源、东游、川石非法开采的小金矿等,使我市矿产资源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 三是认真落实省政府下达的“2005年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达100%的目标任务”。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全市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并落实动态巡查、举报有奖、查处立案、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2005年5月份,市政府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市政府于7月份对全市的采矿许可证进行了清查;11月份又对部分县市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进行抽查。全市2005年共取缔关闭非法矿山11起,查处无证采矿23起,立案查处4起,查处率达100%。查处越界开采24起,责令停产整顿矿山32个,关闭整改不合格矿山4个,注销采矿许可证21本,移送案件1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认真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根据省政府“青山挂白”专项治理通知要求,我市对辖区内“青山挂白”点进行了调查摸底,组织人员深入十县(市、区)对实施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规划和生产小矿“关闭、淘汰、联合、改造”方案进行全面检查,共清理63个不符合“三区”划定规定矿山,并全部予以关闭。同时,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南平市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青山挂白”专项治理意见的通知》,按照治理工作方案步骤,各县(市、区)在完成“青山挂白”治理实施方案及“青山挂白”点单体设计的基础上,全力组织实施工作。 四、健全机制,防治地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认真组织编制防灾预案。我市是汛期发生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各级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力量编制防灾预案。每年3月底前全市全部完成地质灾害预案的编制,并由各级政府公布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防灾机制。为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及时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我市与10县(市、区)均建立了地质灾害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市政府每年及时修改确定各县(市、区)主要灾害点,特别是省、市挂牌督办点监测责任人联络电话和值班电话,健全汛期夜间值班制度,并纳入全省汛期地灾网络统一指挥。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让人民群众早知晓、早防治、早避让。五年来,全市共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12750份,投入资金3200万元,疏散人员19700人次。全市地质灾害点区域无1人死亡,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是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建设。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本级、各县(市、区)均完成了《2002-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完成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初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及成因。近年来,市政府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监测预报、灾情调研、物质保障、救护等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南平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加快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伐。 五、严格执法,规范程序,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日益提高 一是严格依法用地、依法审批矿业权,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在依法用地方面,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国家产业、供地宏观调控政策,每年市政府都及时分解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同时,着重抓好建设用地预审、规划审查和规划调整三个环节,把好土地利用项目用地关;积极做好项目用地服务,在指标安排上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中心城市项目用地,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使我市境内浦南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峡阳照口电站、建瓯北津电站、省主干电网改造工程等项目用地及时依法报批。2001-2005年,全市共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352宗,面积3179.05公顷,其中耕地927.58公顷。在依法审批矿业权方面,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落实省上采矿权准入条件,加强我市优势矿产和紧缺矿产的管理,合理提高矿产资源最小开采规模;严格按照《福建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对采矿权和部分探矿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效地推进了我市矿业权市场建设。2001-2005年,全市共挂牌出让探矿权13个,实现价款收入887.95万元;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176宗,出让价款4141.6万元。 二是严格“招、拍、挂”,推进土地使用权市场建设。2001年以来,我市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陆续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和有形市场三位一体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联席会议制度,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实行月报制度。每年市人大、政府均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规出让一宗查处一宗,彻底杜绝了经营性土地协议出让行为。2001-2005年,全市实行公开出让的项目484宗,面积682.43公顷,成交地价款23.86亿元。所有经营性用地项目100%实行公开招拍挂出让。 三是严格治理整顿,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近年来,市政府大力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矿产资源市场秩序,开展了一系列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用地和各种违法国土资源交易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2001-2005年,全市共发生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91起,发现1091起,制止1091起,立案337起,违法案件发现率达100%,制止率达100%,查处率达100%。 四是严格信访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转变信访案件办案作风。市政府针对各界反映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01-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共收到转办、交办、承办的信访件1311件,全部在规定时间调查处理并反馈;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850多人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妥善作出了处理。 五是严格测绘管理,夯实各项基础测绘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测绘成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全市均完成了“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组织完成了南平市本级规划区内50个D级GPS和控制网测量项目,对全市国家一、二等测量标志点201个,省级三、四等测量标志点61个完成建档工作。其他县、市也扎实抓好基础测绘工作,为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基础。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全省、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和抗灾重建,大力支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重建设和谐国土,较好地处理好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支持经济发展与保护农民权益、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严格耕地保护,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 一方面以制度严保护。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监控制度、动态巡回检查制度、基本农田认定制度、基本农田公示和公开查询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杜绝非重点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认真执行非农业建设使用耕地“十个不上报、一个从严”及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的规定,确保全市301.8万亩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另一方面以建设促保护。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2004和2005年度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已验收光泽寨里、建阳崇雒、延平樟湖下坂、顺昌元坑4个项目,项目总规模7609.9亩,实现新增耕地717.4亩;延平王台、建瓯小松、浦城莲塘二期3个项目已完工正上报验收,项目规模4768.1亩,实现新增耕地509.2亩。正在实施的项目有8个,预计可新增耕地2896.18亩。建瓯市10万亩全国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和光泽县5万亩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项目区测量和规划设计。省级重点村庄旧宅基地复垦项目已立项3个,项目规模179.8亩,可新增耕地123.9亩,其中顺昌水南项目已开工。废弃养殖鱼塘垦复项目已完工8个,面积112.71亩;正在实施13个,面积194.58亩。开展省级300-1000亩土地整理项目的调查摸底,全市共储备574片,规模320513.68亩。根据今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统计,今年我市建设占用耕地1184.39公顷,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192.05公顷,再次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至此,我市已连续八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 一是严把建设用地审查关。加强用地报件的审查,要求各县市在上报工业项目供地审批时,要详细说明具体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发现有不符合指标要求的及时指导各县市予以调整,从用地审批和供应的源头上防止粗放用地。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1-10月全市共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316宗,面积1411.68公顷,其中耕地320.53公顷,有效促进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1-10月工业项目供地189公顷,一般耕地仅占9.1%,项目上山率达81%、企业入园率达83%。 二是落实“两保”项目用地。认真收集整理我市“两保”项目,争取一般工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用地指标5500亩,确保我市发展用地需求。针对闽北经济开发区、江南新区和大横绿色产业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的实际,积极向省上申请追加指标511.46公顷(其中耕地191.04),调整基本农田布局1500多亩。为135个项目用地办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46批次,项目用地总规模为1100.99公顷,调整面积953.15公顷,其中耕地352.03公顷。截止10月31日,全市“两保”项目共报批102个,面积2771.64公顷,农转用面积2017.74公顷;已批准68个(其中市本级8个),面积2364.88公顷,农转用面积1817.71公顷(其中:重点项目6个,面积2210.21公顷,农转用面积1693.75公顷;一般工业项目30个,面积89.89公顷,农转用面积62.33公顷;社会事业项目6个,面积10.15公顷,农转用面积8.01公顷;其他项目26个,面积54.63公顷,农转用面积53.62公顷)。 三是高效审批项目用地。截止10月底,设区市共受理用地审批报件217件,共612宗,面积2597.13公顷。其中:招拍挂项目2宗、面积37.95公顷;协议出让用地277宗、面积105.61公顷;划拨项目用地22宗、面积360.78公顷;使用集体土地17宗、面积0.98公顷;流转项目用地6宗、面积3.5公顷;转批项目用地80宗、面积2042.27公顷。收取土地出让(收益)金42721.99万元。 三、全力抗洪救灾,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求真务实,核实灾情。经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核实统计,今年“6.3”特大洪灾全市损毁耕地30万亩,其中需工程辅助复垦4.75万亩,群众自行复垦的22.59万亩,不可复垦2.66万亩;14个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不同程度受灾,受灾面积3.03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新发生发现地质灾害点899处,受威胁5680户、25873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二是优质服务,参与重建。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灾民在春节前搬入新居”的目标,市局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灾毁耕地的复垦、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和保障重建家园用地作为重建家园的三大任务。严肃救灾纪律,对灾民建房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先建后批、先批后建、边批边建、边建边批、服务灾民、办全手续”,特事特办优惠灾民。目前,在全市2810户因地质灾害搬迁户中,已有2163户开始动工兴建,2008户已打好地基,518户已迁入新居。 三是争取支持,组织复垦。灾后第一时间将灾情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争取上级救灾资金支持。省国土资源厅已下达灾毁耕地复垦应急资金300万元。申报国土部灾毁耕地复垦项目2个,项目规模6477.15亩,争取资金2300多万元。目前全市30万亩灾毁耕地的复垦已基本完成。 四、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一方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制定下发了《南平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开发秩序工作计划》,重新修订打击无证非法采矿的各项制度,建立打击无证非法采矿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无证采矿的排查和查处力度,做到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达100%。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共年检矿山404家、年检率达97.8%,抽检矿山154家、抽检率为37.3%,年检合格383家、合格率为94.8%。1-10月全市共取缔关闭无证采矿41起,制止超层越界9起,以采代探1起,非法转让探矿权1起,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矿山84个,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矿山18起,停产整顿选矿厂6个,关闭非法和整顿不合格的选矿厂2个,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48本,罚没款7.05万元。对全市60处“青山挂白”点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已完成治理18个点,面积约28万平方米。认真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深入各县(市、区)和矿山企业征收补偿费32.52万元,全市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172.56万元(其中市本级100万元)。组织矿产督察员对48个矿山进行督察,并提出督察意见。据统计,全市开发的矿种达38种,矿业工业总产值6.03亿元,比上年增长9.07%。 另一方面加强地勘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定《南平市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制度》,对每个勘查项目实行季度实地监督检查,杜绝非法转让探矿权,坐收“承包费”、“租赁费”或“管理费”,持勘查许可证进行非法开采,侵犯探矿权、非法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发生。对35个重点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行重点督查,目前已完成33个。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开展探矿权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检查。全市登记项目206项,应检197项,参加自检194项。各县(市、区)对194项目实行100%实地检查,市局抽检率32%,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 五、规范收储拍卖,推进国土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一方面规范土地市场。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市本级完成收储土地4宗,面积139.24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土地市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100%实行招拍挂。1-9月全市政府组织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29宗,面积46.15公顷,成交价款5.73亿元。建阳开展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试点获得成功。继续做大做强“5·16”武夷国际旅游投资洽谈会国有土地专场拍卖会,集中拍卖7个县(市)1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360亩,成交地价款4.15亿元(平均每亩地价为115万元),比拍卖底价超出2.24亿元,涨幅达117%。本届拍卖会凸显五个“最”:一是竞买人数最多;二是总价款最高,接近前四届的总和;三是涨幅最大;四是单位地价最高;五是氛围最好。达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政府管理与开发商等方面的多赢效果。 另一方面规范矿业权市场。建立严格的矿业权管理制度,提高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准入条件,做到按规定权限办证,新设立采矿权实现100%招拍挂。1-10月全市有偿出让采矿权69宗,价款417.5万元。其中挂牌20宗,价款197.5万元;协议出让49宗,价款220万元。坚持保证石料供应和防止无证非法开采两项原则,全面介入浦南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建筑石料的供应工作。确定利用已建矿山30个、新立矿山11个、计划备用矿山8个,总开采量达2338.41万M3,比浦南高速公路建设需要的总石料量921M3多了1417.41M3,有力促进了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 六、防治地质灾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防灾责任。今年开春以来,我局召开多次专题会议,部署汛期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进入汛期是逢会必讲地质灾害防治,不忘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有人事变动的地方及时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各级政府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责任书,将防灾责任落实到国土资源协管员和村两委;各县(市、区)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延平分局实行班子成员挂点乡镇,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 二是完善防灾预案。全市在3月底前如期完成了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目前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也全面完成;制定了《南平市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成立了南平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全市1685个村(居)完成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延伸至自然村,把防治措施落实到自然村和农户,进一步夯实防灾工作基础。 三是落实防灾措施。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简易监测,省、市、县防灾方案中所列的各主要地灾点均有专人负责监测;结合汛前险情巡查,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逐个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来共新发放“两卡”15916份,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牌1275面;强化基层防灾队伍建设,对全市1668名国土资源协管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了村级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严格值班制度,对各县(市、区)值班室统一配置了电脑、传真一体机、数码相机,主汛期和台风期每天确定一名局领导坐班,发现灾情迅速上报。全市在今年“6.3”特大洪灾中因地质灾害组织转移避让1777处、8329户、39612人,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70起,避免2915户、12637人伤亡。 四是开展工程治理。目前市本级已投入资金320多万元,完成水东办事处大官路1号滑坡等17处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解除威胁1548人。水东红星造福工程崩塌等23处地质灾害点正在治理。积极申报省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项目,我市7个重要地质灾害点被立项,争取省级补助资金350万元。 七、严格依法行政,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征地。按省厅的要求,认真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步成果制订,通过省厅预平衡和修改,正等待国土部平衡。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实行征地管理,确保征地补偿费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1-10月从补偿费专户发放征地补偿费用1153.68万元。            二是依法办案。严格履行执法办案的工作程序,依法操作案件的调查、立案、告知、听证、送达等程序和时限要求。建立集体研究案件、集体决定处理意见的工作机制,使执法监察人员在办案中提高素质。建立请示汇报制度,重大案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法院、省厅请示和沟通,避免和减少失误。截止10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受理业务115宗,办结69宗,有效制止违法行为24宗,举办7场听证会,立案处理36宗,收缴罚没款87.33万元。 三是调处信访。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确保各类信访处理公平、公正、合法、合理。1-11月受理各类国土资源信访案件121件(其中上级转办92件),已办结或反馈99件,接待上访群众18批,共43人。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和重复访数量全省最少,信访办结率和反馈率全省最高。 八、夯实基础工作,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成全市1668名村级国土协管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让他们切实担负起国土资源管理“前沿哨兵”的职责。二是继续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分幅草图,完成建设用地现状、土地利用潜力、项目用地需求、旧宅基地等各种调查,为明年修编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地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邵武市、武夷山市通过省级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1-10月市本级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7100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800多本,抵押登记83本,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的覆盖面。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如期完成,全面查实了各类土地利用现状。四是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进展顺利,全市133个乡镇已完成116个,占87.2%。五是完成南平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开展测绘项目执法检查,完成南平中心城区10平方公里1:500全野外数字地形图外业测绘。六是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完成查明、占用储量登记入库及汇总上报104宗,完成矿山地质资料汇交159宗。七是深化创建“阳光库区”、“平安库区”,库区移民开发工作扎实推进,有力地维护了库区稳定。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在全系统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突出实施机关干部素质工程,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国土资源形象明显高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持之以恒抓学习。除了积极选送优秀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外,依托局机关素质夜校,利用每周一、三晚上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理论、学时事、学科技、学业务、学省市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是细化措施抓效能。实施优化发展环境的措施和承诺,实行效能过错领导责任追究制,凡被各级效能办督查到违反效能制度的,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发半年至一年奖金、不参加当年评先评优,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做好省、市机关效能抽查暗访中国土资源系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责成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局规划耕保科积极参与创建“服务发展十佳科室”,进一步细化服务承诺。地籍科张璐婧同志被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服务明星”。 三是争先创优抓竞赛。开展争当一名“优秀国土干部”活动,规定每年“6.25”期间在局机关评选10名“优秀国土干部”。今年的南平市国土资源局10佳经过民主推荐、候选人演讲、二层领导打分、组织审核等程序,10名“优秀国土干部”名花有主并上榜立楷,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开展“看工作、比干劲、赛业绩”活动,形成“赶、比、创”的工作氛围。延平分局开展以学习宣传好、业务素质好、服务效率好、廉洁自律好、内部管理好为内容的“五好”国土所创建活动,建立能征善战的基层国土队伍。 四是落实监督抓廉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项目资金管理等重要岗位的权力监督,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两权”出让管理。对新担任的7名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教育领导干部遵守“五不准”、“两纠正”、“三一律”。 总的来说,今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努力下,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省厅和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新形势、新情况下,宏观调控与可持续发展、加强耕地保护与服务经济、节约集约用地与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所面临的责任更大、更艰巨;二是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尽合理,矿业产业链设置亟需改善;三是地质灾害专业队伍水平有待提高,防治任务依然严峻;四是执法监察工作难以到位、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个别干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够强,处理“三大关系”的能力一般,不求业绩混日子。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加强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不断推进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今后五年工作重点 “十一五”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南平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的重要职责。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的原则,切实加强保护耕地,推行节约和集约用地,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快市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维护和更新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 一、土地开发利用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布局 (一)“十一五”土地开发利用主要预期指标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率不低于现有耕地80%的法定标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82529.40公顷。 2、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0.89万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转用控制在0.80万公顷以内,耕地占用控制在0.36万公顷以内。 3、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开发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不低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强化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落实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实现保数量、保用途、保地块的“三保”目标。切实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保护制度等各项保护制度,采取有效管护措施,促进基本农田得到长期特殊的保护。继续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年度占补平衡,重点抓好水口库区、富屯溪流域、建溪流域、松溪流域、崇阳溪、麻溪流域、南浦溪流域等6片土地的开发整理,尤其是建瓯市十万亩全国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和光泽县五万亩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三)严格土地利用管理 坚持把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通过年度用地计划,调控用地总量,强化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速度、结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重点保障国家、省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用地,保障高科技、高产出的生态型工业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投资强度达到省政府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用地。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认真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具有战略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快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 (四)全面推进集约节约用地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规划引导,实行用途管制,逐步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通过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合理布局工业平台和开发区。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全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规定坚决予以收回,并依法及时处置。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改革用地审批管理方式,努力使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从混乱走向有序。科学安排新农村各业用地,合理划分建设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区和生态保护区等。 (五)大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认真做好征地制度改革的探索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征地管理的规定,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做好征地前的告知,足额及时兑现征地款。建立健全我市“三高一统一”的征地制度;建立落实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责任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布局 (一)“十一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目标     1、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提供普查基地23处,积极鼓励商业性勘查,主攻矿种为铜、金、银、铅、锌、钼以及饰面花岗石材。提供详查基地10处。 2、全市“十一五”末-2010年矿业采选业产值达9.26亿元,比2004年的产值增长97.44%。年均增长率12%。资源利用结构得到改善,矿山总数控制在500个以下,年开采处理矿石1600万吨,萤石开采量控制在年产38万吨以内。 3、建立良好的矿产资源市场秩序。基本消除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现象,商业性勘查市场初步形成,石灰石等18种非金属矿产采用招、拍、挂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用以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方式出让采矿权的比例占全部出让项目的80%。闭坑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矿山总数的80%。 (二)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大力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为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供信息服务。依法制定优惠政策,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全面推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鼓励社会资金在我市划定的鼓励开采区和允许开采区内开展的市场需求为导向、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三)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 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适度开发、深度加工、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严禁无序开发和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矿产,整顿治理或淘汰关闭规模小、设备落后、技术差、效益和综合利用率低、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严格控制新开矿山项目,限制在生态地质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四)严格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并重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做好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重点是对露天开采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的保护,以及城市周围,闽江、建溪、富屯溪(含金溪)、国道、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矿山生态地质环境的治理,消除由开发矿产资源引起的“青山挂白”现象,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地质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五)重点工程 1、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武夷山市坪地-浦城钼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区,发现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矿产地2处;建瓯东游-政和夏山钼铜铅锌矿调查评价区,发现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矿产地2处;建瓯八外洋-节山-顺昌山后铅锌矿勘查区,发现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矿产地5处。 2、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建瓯市八外洋铅锌矿普查,预期提交铅+锌50万吨的中型矿床1处;政和县香炉坪银多金属矿普查区,预期提交银300吨、铅+锌10万吨的中型银(铅锌)矿床1处;建阳市唐科铜铅锌银矿普查区,预期提交铅+锌30万吨、铜5万吨、银200吨的中型铅锌(银、铜)矿床1处;政和县星溪金多金属矿普查区,预期提交金10吨、铅+锌10万吨、铜5万吨的中型金多金属矿床1处;顺昌县东坑石灰岩矿勘探区,预期提交大型(8000万吨)石灰岩矿床1处。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武夷山市坪地钼矿新矿山建设工程拟建一座年采、选矿石能力30万吨钼矿山;顺昌县东坑水泥用灰岩新矿山建设工程,拟建一座年采矿石能力165万吨石灰岩矿山及相配套的年产150万吨水泥生产线;浦城县屏峰硫铅锌矿山扩大建设工程,拟将原年采选矿石能力10万吨矿山,扩建为年采、选矿石能力30万吨硫铅锌矿山;政和县王母山硫铁矿山扩建工程,拟将现生产能力扩大为年采、选矿石能力20万吨硫铁矿山;浦城县金竹坑铅锌矿新矿山建设工程,拟新建一座采选矿山能力10万吨铅锌矿山。 4、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开展矿山、水利设施、公路、铁路、旅游区等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对各类经济开发区,重大工程项目、规划的主要交通干线,开展区域性的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工作。重点治理(避让)示范工程:延平区塔前大坪村西山木岩滑坡;建瓯市顺阳乡吴林村上山昌滑坡;邵武市水北镇王亭村莆山组滑坡;政和县胜利村政和一中北测滑坡;建阳市徐市镇南槎村学校滑坡;浦城县枫溪乡胡推村下胡推滑坡。 5、生态地质环境调查、保护和恢复治理。建阳太阳山金矿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武夷山观音坑饰面花岗岩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建瓯上樟垅煤矿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延平区更古梧桐洞饰面花岗岩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浦城县银场铅锌矿生态环境治理。 三、基础测绘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南平市区域范围要实施空间定位基准改造工程,在全省C级GPS控制网基础上,以1-5KM的点位平均间距适当进行点位加密,布设D级GPS控制网。为全市测绘工作提供统一的空间定位基准。市区规划区598K㎡在“十五”期间已完成GPS D级网加密,“十一五”期间应尽可能进行大地水准面精化,提供高精度的高程定位。南平市各级规划中心城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急用先测、分步实施、技术先进的原则,实现系列尺度地理信息的全面覆盖。主要有各县(市)规划中心城区1:500、1:1000、1:2000地形图测制,共约1310平方公里。   2007年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新政,把握主导,保持主动、用心做事、狠抓落实,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体思路是把握一条主线,实施两项保障,实现三个促进,抓好四项建设,夯实五项基础。 一、把握一条主线,即贯彻落实国发〔2006〕31号文件 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于2006年8月31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采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从调整利益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和健全法律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通知》是对国务院2004年28号文件的发展和完善。这项重大决策必将给土地管理职能、手段和方式带来深刻影响。全面理解《通知》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土地政策导向,至关重要。为此,我们要在新的一年里,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本系统干部,深入持久地开展《通知》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刻领会《通知》的新规定、新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严把土地“闸门”的要求上来。在具体的土地管理上,要做到“四个更加”:一要更加主动地参与宏观调控;二要更加注重运用经济和技术手段;三要更加注重依法监督管理;四要更加注重部门协调配合。 二、实施两项保障,即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的生命安全 一方面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每年因征地造成的失地农民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省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探索建立四种保障模式,即基本生活保障模式、分年龄段保障模式、养老生活补助模式、留地安置模式,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征地而生活水平降低。各地也要积极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拓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严格执行把应该补偿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征地补偿费用按时、足额、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的做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各类建设项目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报批前未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的,不得批准征地。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强行征地。具体征地过程中要做到“三高三低”(即耕地年产值就高、计算农产品价格就高、补偿倍数就高;不因征地降低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征地补偿费总和不低于法定上限、不降低上级对征地程序的要求),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 另一方面保障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的生命安全。继续落实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预警、危险性评估和应急的各项制度,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工程,完善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加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新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修改完善村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对威胁人数超1000人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要积极上报国土资源部取得项目资金支持;一般性地质灾害点由各级政府负责治理,落实治理责任。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点逐个提出治理方案;及时落实新发生、发现地质灾害点的具体防治监测人、监测责任、联系方式,防范已搬迁撤离人员回迁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危险点全面核查鉴定,对于已处于稳定状态险情消除的危险点要予以核销。对已发现的危险工程,积极协助业主单位搞好勘察,提出整改方案;对中心城市险情路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调查、踏勘工作,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积极争取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安置补助经费,督促指导各县(市)落实相关地质灾害点的避让搬迁,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三、实现三个促进,即促进两保项目用地落实、促进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合理利用 一是促进“两保”项目用地落实。要精打细算,按项目轻重缓急,统筹计划好项目用地。用地指标优先安排闽北经济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区、大横绿色工业区项目。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力量弱的困难,抓紧排定工作计划,倒计时安排工作程序,抽调专门人员抓落实,确保“两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用地服务,对项目用地做到先期介入,掌握情况,参与论证,搞好预审;对一些重大急需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对重点工业园区,派驻专人或指定专人入园服务,提前做好用地报批的各项工作;对全市重大项目,局领导亲力亲为全程负责办理。 二是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耕地保护的政府责任,强化基本农田监管,落实各项制度,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继续抓好在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督促各县市尽快做好新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促进项目及早动工。实施建瓯市十万亩全国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和光泽县五万亩省级土地整理项目,保证项目质量。继续抓好村庄旧宅基地和废弃养殖鱼塘垦复工作,鼓励群众自发开发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土地整理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好对验收后项目各项设施的管护责任、制度和资金,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力争建成一批规模较大、设施配套、旱涝保收、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土地整理示范区。 三是促进国土资源集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方面,要加强规划引导,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的选址和预审,引导建设项目向城市规划区集中,新办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民住宅向小城镇和农民新村集中,发挥集聚效应;严把建设用地审查关,严格按照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规划控制指标的要求审核工业项目用地,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提高土地容积率和利用率,从源头上防止粗放用地;千方百计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建立存量土地台帐,逐宗制订具体的盘活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批后用地的跟踪管理,落实每宗地块上项目落地情况,提高土地供地率,防止新的闲置土地出现。矿产资源方面,继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从治乱、治标向治散、治本推进,坚决遏制无证非法采矿的回潮;继续以黄金、铅锌、萤石、建筑用石、砖瓦粘土等矿种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无证非法采矿;认真落实打击无证非法采矿的各项制度,加大对无证采矿的排查和查处力度,做到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达100%和矿山秩序整治合格率达80%以上;认真实施《南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做到用规划指导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彻底清理禁采区内的采矿活动;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采矿权的准入条件,认真执行福建省部分矿种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标准,严厉查处非法承包、转让、出租矿业权的行为;立足服务闽北经济的发展,纠正借重点工程名义进行无证采矿的现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矿产资源。 四、抓好四项建设,即土地市场建设、矿业权市场建设、执法监察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土地市场建设。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完善和规范土地市场。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稳定住房价格。科学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优先保证中低价位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 ,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切实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应当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要依法从高征收;应当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要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加大房地产开发用地及相关信息披露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土地供应数量、结构、分布及实施情况,地价动态变化情况等基本信息。   二是矿业权市场建设。继续培育完善矿业权市场。新设置矿业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已建矿山需要延续的,实行协议出让,协议出让不成的,收回矿业权,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尽快把市场两轨制变为单轨制。凡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协议出让的矿业权,都要经过储量评估认定和矿业权价款评估,评估认定的价款作为出让的底数。规范矿业权登记,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矿业权,对越权、违规审批授予矿业权的依法予以纠正。新建矿山要经过储量评估、做矿产资源查明登记、地质灾害评危险性评估,并出具环保、安监部门的审查意见,否则不予登记。规范矿业权流转,依法严格查处矿业权人擅自将矿业权以承包、转包、租赁等方式非法转让,坐收“承包费”、“管理费”、“租赁费”等非法转让行为。全面启用采矿权网络审查系统。 三是执法监察建设。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协调一致、行动迅速、办案高效的执法工作格局。建立专职队伍和兼职人员相结合、动态巡查和群众举报相配合的动态巡查网络体系。加强执法监察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使之与承担的职能、任务相适应。要严格执法,结合土地和矿业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克服畏难情绪,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未批先占建设小水电站、农村乱建猪栏、村民违法建房、城郊市郊肆意搭建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妥善处理一些典型案件,对大案要案一律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追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有效地打击破坏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执行率。按省厅的“六定、五包”的要求,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依法妥善解决一批国土资源信访突出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干部队伍建设。以“管理创新、服务创优、工作创先”为主题,持续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切实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一要创新服务理念。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及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教育,把主动为企业、群众服务与为经济发展献计出力变为每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二要创新管理机制。探索从传统管理方法向自动化管理方法的转变。加大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投入,推行电子政务和网上办公,健全完善国土资源工作各项工作平台,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创新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班子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培养建设一支政治好,原则性强,熟悉业务,懂得管理,廉洁自律的队伍。进一步加强村级国土协管员的管理和培训,细化工作职责,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机制,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四要创新效能、行评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效能督查力度,从严处理违反机关效能制度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干预和插手土地、矿业权出让谋利行为,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行为,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行为。 五、夯实五项基础,即规划管理基础、地籍管理基础、测绘管理基础、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基础和档案管理基础。 一是规划管理基础。认真开展土地、矿产资源战略研究,组织力量在市、县、乡三级同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确定中心城市和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规模、耕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管理,有效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圈占土地。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及“砂、石、土”专项规划实施工作,优化矿业结构。 二是地籍管理基础。进一步推进地籍规范化建设,强化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南平城区10.5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绘。做好一年一度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完成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扫尾工作,确保调查成果质量。严把土地登记关,加大城镇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力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严格土地登记管理,凡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的,不予发放土地使用证。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三是测绘管理基础。继续加大基础测绘测制步伐,开展南平城区约40平方公里1:1000地形图的测制。配合省测绘局完成全市“一村一图”、“一乡一图”的测制和村村行政区域图的编制。争取测绘项目目录汇交率达100%以上,基础测绘成果汇交率达85%以上,国家基础测绘成果的保密率达100%。加大对测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无证测绘、超范围测绘、超等级测绘、质量低劣等行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测绘市场。 四是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基础。抓好矿产资源储量评估认定,落实省上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建立储量登记台帐。认真做好储量查明和占用登记,未做查明和占用储量登记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五是档案管理基础。加强基础业务建档工作,强化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基本农田调查资料、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基础测绘成果汇交资料、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资料、矿产资源勘查资料等业务归档,为科学管理、决策提供方便。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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