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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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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3-3 22: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2006年,我市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积极开展执法监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源头治理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紧密联系实际,扎实推进政府部门廉政建设,有力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
    一、精心组织,认真治理商业贿赂
    治理商业贿赂,是去年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市监察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贯彻中央和省上的文件精神,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进行治理。市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市有线电视台和《闽北日报》等宣传媒体,对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时间界限等进行广泛宣传。全年编发了16期的工作简报,进一步密切上下联系,加强工作交流。为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制定了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责任,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截止目前,全市共自查自纠金额达2499万元。同时,加大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据统计,我市去年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53件,涉案金额2523.36万元。其中市高新技术园区原主任曾某、武夷山旅游商贸学校原书记黄某、市电视台原台长柯某等人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领域中收受贿赂的案件得到查处,有效地遏制了商业贿赂蔓延势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强化督查,有效保证政令畅通
    开展督促检查是行政监察的重要手段。一年来,我市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不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等进行监督检查。据统计,全市监察机关共对221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各类问题500个,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104起,查出违法违纪金额1971.07万元,纠正并退还违法违纪金额904.84万元,避免经济损失4397.31万元,发现案件线索26个,立案 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通报批评10人、7个单位。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政令畅通,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督促部门依法行政,保证法规执行不走样。一年来,市监察局主要围绕《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和《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对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在规范行政许可方面,去年5月,市监察局及时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下发了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将公安、国土、建设、交通等13个部门作为重点检查单位。通过检查,各级监察机关共督促相关部门建立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管理制度172项,纠正或督促整改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54件,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案件3起,效能告诫3人。在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我们通过召开招投标工作联席会,听取市发改委、建设、水利、经贸等主管部门履行《招标投标法》所赋予监管职责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调查核实并纠正了南平大剧院、南平跨江大桥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选择施工单位实行邀请招标的做法,改为公开招标,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招标文件条款进行修正。同时,还对市高新园区朱熹路A、C标段工程、市烟草局装修工程、胜利小学等11个群众举报投诉的招投标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在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我们按照省上的部署与要求,加强与建设、规划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推进《城市规划法》的贯彻执行。通过调查摸底,针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指标变更的问题,我们选择了8个有代表性的市本级房地产项目进行检查。查处了市规划局原局长赵某收受贿赂,随意改变规划容积率问题,及福建省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伪造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企图漏缴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265.26万元问题,刑事拘留2人。 
   (二)积极实施专项检查,保证政策落实不走样。一是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检查。2006年以来,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审计、财政、交通和高速办等单位,分两次对浦南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对9.44亿元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了延平区大横镇大横村干部集体私分8.66万元的征地补偿款,浦城县临江镇新街村主干挪用村集体征地补偿费56万元等案件,对存在的其它问题,积极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去年,我们还派员对武邵、松建、宁武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咨询和施工总承包以及市人防“2911”工程等项目招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整个评标工作“客观、公平、公正”,促进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健康发展。二是开展“两清理”检查。继续对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非煤矿山工作进行检查,通过对已登记申报人员情况进行排查核实,全市又有8名科级干部和2名国家机关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情况,219名国家干部对投资入股非煤矿山问题进行了登记,入股的493.99万元资金已全部退股撤资。三是开展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检查。我们会同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共对延平、顺昌、建阳等地的6个乡(镇)、12个村进行了抽查,推进了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去年以来,我们各级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各级执法部门基层站(所)和公务员“小吏大权”、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处了邵武市拿口林业站、建瓯市南雅交通运管站等随意执法、违规执法等严重影响和破坏我市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保证权力行使不走样。2006年我们继续按照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和拓展监督领域,进一步巩固监督成果,确保权力能够正确行使。我们抽调人员继续深入32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在200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开展“双向”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共对241名政府工作部门的处级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平均满意率为89.24%,有效地完善对政府部门“一把手”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参与市委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活动,积极探索对县(市、区)政府领导的监督渠道。去年,我们继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监督,共对17名处级干部在校子女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向社会公示,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影响评选活动的公正和公平。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我们通过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创建“示范单位”等活动,积极推进各级政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公开内容得到规范,公开渠道得到拓展,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证。另外,我们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公务员公开招考、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政府投资体制等改革,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认真开展收送“红包”的治理工作,严肃查处送收“红包”案件23件23人,共对63起国家干部参与赌博案件进行查处,纪律处分63人。在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普遍开展治理公款配备“超灵通”工作,狠刹利用节假日公款旅游歪风,推行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实行报告、审批、登记和限办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纠建并举,着眼维护群众利益
    2006年,我市各级监察机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纠风各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维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一是继续开展“五个坚决纠正”工作的监督检查。我们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五个坚决纠正”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在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方面,去年,我们开展了对全市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的专项检查,共检查资金7.59亿元,查处了违法违规案件2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限期整改,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在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方面,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被拆迁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规范拆迁评估行为,严格依法拆迁,防止矛盾激化。全年共解决了纠纷8起,查处信访件11件。在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利益问题方面,结合我市实际督促市经贸委等企业主管部门,重点抓好改制企业的破产清算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为182名职工落实了提前享受退休的优惠政策,为改制职工补缴125万元医保费,解决了近300户的职工住房安置和女职工退休年龄调整等问题。在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加大清欠力度,对重点行业拖欠工资进行摸底与检查,建立拖欠工资网站, 制定发放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据统计,全市共清理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550多万元,应清欠工程款1.74亿元,已清理拖欠工程款1.72亿元,清欠率达99.14%。在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方面,主要对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和省、市挂牌督办的13家重点整治企业,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环保局解决了延平区闽江水流域周边水污染等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安全问题,整治了闽江沿岸餐馆(厅)、经营场所违法排污的行为。目前,各县(市、区)、重点乡(镇)已基本完成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的治理目标任务。
    二是认真督促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贵”的问题。各级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教育、医疗收费行为,控制费用增长。完善教育收费审计、督导巡查、校务公开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收费听证制度,逐步把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督促各级教育部门在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一费制”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据统计,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涉及学校1971所,免杂费学生数共计29.5万人,免杂费达5000多万元。全市共收到反映教育乱收费举报件99件,都进行了认真核实处理,全年共查出教育乱收费金额97.25万元,有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各级医院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诊疗和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去年,全市有24家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参加全省集中招标采购,采购金额达16733.04万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7.3%,让利患者达2848万元,有25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76%的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实现零增长,96%的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实现零增长,并有12所县以上医疗机构在25种病种中开展了单病种最高限价收费试点。通过实行医疗费用零增长管理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医疗费用普遍得到下降。群众反映的“上学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缓解。 
    三是切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根据《福建省农民负担重点监管暂行规定》的要求,我们制订了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实施意见,并按照省上要求,在农民信访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选定建阳市教育局为省上重点监控备选对象。同时,根据分级监控原则,各县(市、区)对农村“三乱”现象严重、信访较多、治理效果不明显的涉农收费部门或乡镇也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跟踪督查,综合治理,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据统计,通过取消农业税、实行“三补贴”等政策,共减轻农民负担8947.85万元,农民减负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 
    四、健全机制,源头防腐扎实推进
    1、在城市方面,着眼于“四项措施”的规范落实。各级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督促市直有关部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投资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努力推进城市源头防腐体系的构建。结合实际,我们着重继续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的落实。一是继续巩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目前,全市已有1685个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全年共对1436笔违规开支进行拒付,金额达768.5万元,其中市本级就拒付380笔,金额达400多万元,一些市、县直机关滥发乱花的违规违纪现象被发现或被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从制度上防止违反财经纪律而引发腐败的问题。二是继续推进“非转经”统一经营管理工作。市直各部门的“非转经”资产的公开租赁、竞价招标等管理工作也更加规范。据统计,去年市本级60个单位的“非转经”经营收入860万元,与前年同比增长1.13%,其中上缴财政预算外专户721.85万元,加强了部门预算外收入的管理。各县(市、区)的“非转经”工作也得到逐步推进,经营管理形式也进一步完善。三是继续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不断深化,目前,全市共有1694个行政、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实施了改革,改革面达85%,通过电子化管理系统共核销票据524万份,执收金额达48.7亿元,有效保证资金收缴及时,避免部门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四是继续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制度,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据统计,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2264批次,采购预算3.409亿元,合同采购3.0627亿元,节约采购资金3463万元,节约率达10.16%。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共对4起群众反映政府采购不规范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在农村方面,着眼于“三个中心”的健全完善。我们主要围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督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镇村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努力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一是“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在村账实行委托代管的基础上,去年,我们又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农业等部门,在全市推行了村集体账户的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资金”管理到位。二是“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逐步规范。去年,我们继续加大力度,积极推进“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各乡镇“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的公开交易平台,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实行市场化配置,防止资产流失,并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138个乡镇开展招投标活动1608场,共为村集体增收节支6372万元,其中林木、青山等资源和资产处置,共为村集体增收3712万元,增值率为21.82%,工程类建设项目共节约资金2660万元,节约率为9.09%。农村基层的资源配置市场得到有效规范,“资源”管理比较到位。三是“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逐步推广。通过上半年的试点推行,年底,我们会同市委组织部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乡(镇)村公有资产监管制度的意见》,通过乡镇建立“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解决农村基层资产监管缺位的问题,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的流失,做到“资产”管理到位。去年12月22日,我们召开了全市镇村公有资产监管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县(市、区)逐步建立制度,完善农村源头防腐体系。
    五、严肃办案,有力惩治腐败分子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来抓,查处了一批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震慑力量,有力地促进政府部门廉政建设。据统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679件(次),初核787件,涉及监察对象671件;立案查处案件571件,涉及监察对象143件,其中县处级7件,乡科级53件。目前,已结案560件,涉及监察对象137件,政纪处分49人,挽回经济损失955.47万元。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严肃查处了市规划局局长赵某、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某、市职业中专校长姚某等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肃了法纪,取得较大反响。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和综合效益,建立了查办案件“一案一整改”制度,堵塞漏洞,抓好整改。同时,我们严格执纪执法,强化责任追究,全年共对邵武大竹“7.9”、福银高速公路邵武段“2.14”等24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或处罚有关事故责任人40人。 
    六、从严要求,干部队伍得到锻炼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重视和领导下,全市各级监察机关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做到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监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是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我们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福建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严肃监察纪律,规范监察行为。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服务群众观念。坚持召开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对行政案件的研究处理和行政监察重要性工作,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避免决策失误。二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结合换届,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配强配齐行政监察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我们还及时调整充实了2位派驻市直监察室主任,组织23位派驻监察室主任开展述职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三是干部素质得到提高。为提高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去年8月,我们举办了一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有12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还选派了37名纪检监察干部分赴中央、省纪委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有效开展。
    一年来,我市行政监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是领会精神,认真部署。我们积极领会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对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精神,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各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去年4月13日,我们还积极协助市政府召开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根据会议的部署安排,我们开展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在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也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全面、分阶段的动员部署。去年9月,为全面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召开了全市监察局长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监察局长会议精神,深入总结了五年来我市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明确职责,持续落实。我们继续采取督促检查等措施,持续推进市直各部门抓好“四项改革”、“四项制度”、“五个坚决纠正”等工作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去年5月,我们在落实“非转经”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非转经”工作在推行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关于市本级“非转经”资产管理的调查与思考》的报告,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并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非转经”资产管理制度,推进“非转经”资产管理更加规范。继续在33个重点市直部门和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进一步完善与南平广播电台、南平网站联合开办的“政风行风热线”,定期安排市直部门领导走进直播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解答群众咨询,接受群众投诉。通过一年多来的不断坚持,已有44个市直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领导走进直播间,群众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咨询、反映问题共349条,99.14%的问题都得到解答或整改反馈。 
    三是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我们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上级的部署和闽北的实际进行了很好结合,探索出了具有闽北特色的经验做法。去年,我们在加强农村基层“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中,不断地推陈出新,在全市已开展“村账托管”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的基础上,创新镇村公有资产监管制度,实现镇村资产保值增值,推进产权明晰,运作有序,强化对镇村公有资产监管。各县(市、区)监察局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地改革创新,改进行政监察的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如,顺昌县针对资源配置过程中出现的围标、串标现象,在全县总结推广了“郑坊乡招投标四法”,逐步规范资源配置工作。浦城县建立了“纪检监察事项预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监察事项的程序、做法和要求。政和县设立了“招投标服务中心”,将全县建筑、土地、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涉及竞价、招投标的交易市场进行整合,初步构建统一监督平台,实现人员、场地等资源的共享。 
    四是强化协调,密切配合。去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通过牵头组织或积极参与,多次会同市国土、建设、林业、财政、规划、民政、审计等部门,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规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管理进行执法监察;调动各业务部门和行业系统的积极性,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组织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市直五个专项公开办深入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等等,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在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效与主要做法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上学难、读书贵”、“看病难、就医贵”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纠风任务依然艰巨;行政监察工作牵涉面广、任务重,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履行监督职能、督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方法还需改进,专项督促检查工作的成效还需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今后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07年,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改革,努力开拓创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推进政府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加快闽北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为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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