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请示事项中如有涉及其他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工作问题,应预先征询这些机关或部门的意见,并在请示正文中将征得的意见予以说明。 (四)行文:上行。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即使受双重领导的机关也只能主送一个主管请示事项的上级机关,不能多头主送,以防止受文机关之间推诿、扯皮。如需有关的其他上级机关了解,可以抄报。但一般不能平抄,绝不可下发。 (五)报告与请示的异同。 报告与请示,同属上行文,有相似之处,更有明显的区别,不能混同使用。如果把“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都是不正确的。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相同点 (3)结尾有特定用语。 2、行文方向相同,都属上行文。 1、 除建议性报告在工作前行文外, 其他报告都在工作后或工作中行文。 不同点 2、行文目的不同 报告只需上级机关了解情况,掌握 动向,无须答复。 决不可下发。 3、行文范围不同 报告除上报外,有的可平抄、下发。 五、批复 (一)用途: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二)结构: 1、标题为全结构。一般不用省略式标题。 2、正文中的情况、理由部分可略,因原请示中已有。 3、结尾有特定用语,也可不用。 例文: X X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同意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规划的批复 市环保局: 你局2003年X月X日《关于实施XX市清洁能源行动规划的请示》(X环局〔2003〕X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实施《XX市清洁能源行动规划》。 你局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力争到2005 年,使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我市重塑工业重镇和历史古城的新形象,加速向现代化城市迈进做出贡献。 XX市人民政府 二0 0三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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