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盖印 印章是代表机关职权的一种凭证和标志。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重要文件要实行监印制度。 盖印的要求,在“第四章 公文的格式与稿本的‘印章’中”已经讲述。 7、登记 公文盖印后要按发文登记簿的栏目一一填写登记。 发文登记簿参考式样
8、注发 承办人对发文处理结果做简要记录,以备查考。如:公文发出的日期、方向、份数等。 9、装封(分装) 装封是一项细致的工作,不能疏忽大意,否则会误时误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危害。如:空信封旅行、错装文件、张冠李戴等。装封注意事项: (1)分装信封上要写清楚机关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 (2)按文件份数分装,随分随检查。封口时再作一次检查。 (3)分装数量大,做好组织工作,可采用流水作业。 (4)机要文件要盖封口印章,封口条干后方可发出。 (5)重要公文忌用翻信封和订书钉封口。 10、分发(传递) 分发是发文处理程序的最终环节,其对外传递的方式与收文处理程序中的“签收”环节相衔接。 11、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是发文处理的最后程序,就是将公文定稿和存本立卷后,再移交档案室按挡案管理要求归档。由于这项工作比较复杂,将在第七章中专门叙述。 第七章 文件的立卷归档 一、文件立卷归档的意义 文件立卷归档是整理与保管文件的一种方法。即将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资料经过系统整理,进行归档保存,既能真实反映法定机关与组织职能活动的整体面貌,又能方便日后的查找和利用,更能为历史研究、科学研究服务奠定基础。 二、立卷归档的改革 (一)立卷归档工作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20世纪50年代初,立卷的方式是“应在保持文件联系的原则下,按照文件的名称、问题、作者等特征进行立卷”; 60年代初,变为“归档文件材料应该按照它们自然形成的规律,保持它们的历史联系分类立卷,使案卷正确反映机关的各项工作活动”; 80年代初至2000年底,立卷归档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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