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方法,主要是学习前苏联的档案工作经验,即采取“六个特征”的立卷方法。 这六个特征是:问题特征、名称特征、时间特征、作者特征、通讯者特征和地区特征(地理特征)。所谓“六个特征”,就是以一个特征为主,结合其他特征进行立卷。最主要的是以问题特征为主,结合作者、名称特征进行立卷,这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方式。 灵活运用“六个特征”的立卷方法,无疑是与我国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和科技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因为当时受物质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使手工检索成为惟一可行的途径,也使得归档文件必然走上分类组合,逐级检索的道路。 但是,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由阶级斗争转变为经济建设,挡案工作也开始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因此,原来立卷归档方法的繁琐、复杂、主观随意性大,难于把握案卷质量以及文书档案人员工作负担沉重的问题必须改变,立卷归档工作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改革的原则和意义 1、改革的原则: 八个字,即“简化整理,深化检索”。随着机关单位办公自动化进程的加快,计算机技术越来越多地运用于档案管理,其高效、快捷、灵活的检索方式,为立卷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和可能。因此,2001年1月1日,国家挡案局正式发布实施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大大简化了文书立卷归档的方法。 2、改革的意义: (1)缓解了机关档案工作的压力。 (2)节省了机关的财力物力。如“立小卷”,往往形成“一柜子档案半柜子皮”,以及裁边机、打孔机。如果操作不当,直接会破坏挡案的原貌。 (3)理顺了机关档案工作的职能。改革后的《规则》推行文件级管理,取消了案卷,而以“件”为保管单位,减少和克服了“小卷”,节省了资金,节约了空间,而且方便了检索、复制,完善了利用服务。 3、简化的具体内容: 以“简化整理,深化检索”为宗旨,改“立卷”整理为“文件”级整理。主要有以下不同: (1)取消案卷,采取装盒形式,实行文件级管理,免除了繁琐、复杂的组卷过程。 (2)界定“件”的概念时,规定: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如红线图)等一册(本)为一件;重要的收文每件为一件。 (3)装订以“件”为单位进行,不再以整卷装订。对装订材料不做统一规定,但要符合档案保护要求,也不限于“三孔一线”。 (4)分类方法固定为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3种,并允许各单位视具体情况组合及简化分层次。 (5)排列方法强调按事由(问题)、时间、重要程度作参考因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6)归档章的位置不限于首页空白右上角,首页空白处皆可。同时对章上项目加以调整,只保留检索必备项目。 归档章式样:
注:全宗号由档案馆定,如:22。 未定的可不填写;馆编号不填写,由档案馆编写;机构、问题选其一。 (“式样”中括号内加注的提示文字,只是用以说明各编号项目在归档章中的位置,实际制作归档章时无须刻出,以减小归档章的大小,节省归档章占用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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