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作为一种实用性文章,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和明确的功利目的,对语言要求严格。叶圣陶说“公文不一定要好文章,可必须写得一清二楚,十分明确,句稳词妥,通体通顺,让人家不折不扣地了解你说的是什么”。 所以,公文写作中语言必须遵循准确的原则,不允许生编乱造。但准确的语言,不等于每个词、每句话都直接对应。加之公务活动的复杂性使公文写作实难做到字字精确,有时为了确保表意准确、照顾读者接受心理,我们的语言就要保有余地和弹性。所以在公文写作的实践中,不仅要使用精确语言,还要学会正确使用模糊语言。正如康德所说:“人类生活中不能没有模糊语言,不可能处处用精确语言代替模糊语言。” 一、模糊语言可以让公文表述更准确 公文写作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要求使用严密的概念和精确的语言,如科学术语、政治术语、专用术语等。它们的使用可以使应用文周蜜严谨。但有些事物和概念我们很难借助精确的词语来表达,如“大小”、“多少”、“快慢”、“可能”、“傍晚”等等,这时我们必须要使用模糊语言。那么模糊语言会不会造成文章语意的模糊或者歧义呢?答案是否定的,而且恰恰相反,适当的使用模糊语言会令文章语意更准确。康德曾说:“模糊观念要比清晰观念更有表现力,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是根本无法用准确语言表达所想的东西”。 模糊语言利于表达哪些不便公开或不宜详细说明的国家机密、一些不说不行而直说又不宜的问题等。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告》)。其中“必要时”这个模糊词语,既表达了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主处理地方事物的权力,又保留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意味。点到为止,既保证了公文清楚明了,又能使阅读对象会从看似虚化、模糊的语义中,看出其真实、确切的意义和指向。 当一些事物不好定量、定界、定性的时候,我们无法使用精确语言,这个时候运用恰当的模糊语言,可以避免纠缠于具体问题又能表述准确。如“为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各地信息发布制度,我部组织起草了《2007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内容》”(《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0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情况的函》)。其中“进一步”到什么程度?看似是模糊的,然而表达的意思却是清楚明白的,模糊之中有精确。 另外,模糊语言与精确语言的配合交叉使用,又可以互相补充,相互彰显,使得文章表达更加准确。如:“据初步统计,截至5月12日22时,全区共有11人死亡;因麻柳乡山体滑坡导致房屋垮塌,9人下落不明;有52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全区大部分房屋受损,垮塌受损5000余户15000余间……”(《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5・12”地震灾害情况的报告》)此段文字中既有“9、520、5000”等具体数字,又有“不同程度、大部分”等模糊词语,它们的交替配合使用,简明概括地表达出了地震、山体滑坡给当地人民带来的灾害情况,既真实又准确。正如何自然所说:“精确兮,模糊所伏;模糊兮,精确所依。” 二、模糊语言可以让公文更简练概况 公文写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简洁精炼,“惟陈言之务去”,尽量长话短说,短话精说。然而这并不等于只能用精确语言,相反有些时候越使用精确语言越难说清楚问题,或者虽然说清楚了但语言过于�嗦。这个时候模糊语言则显示出它独特的高度概括,极具简练的特点。 有些普遍性的问题,组成成分较多,但内容相似,这个时候如果一一列举,公文就会变得冗长�嗦。我们可以恰当选用模糊语言来表达。如::“我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是内部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式还不够科学,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湖北省审计厅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其中“很多不足之处”高度概括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后面又列举了一些主要问题,从而相互补充、虚中有实,既突出重点又全面概括。 再者,公文表述中有些问题没有必要进行精确表述,如果用了精确语言反而显得不合时宜。如:“以上3起事故均为瓦斯事故,又都发生在基建、技改矿井。暴露了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隐患排查不细致、通风瓦斯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有关单位对基建、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扎实,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瓦斯事故的通报》)。其中的“有关单位”就是明显具有模糊性的语言。它的使用既谴责了与这3起事故有关的单位,又对其他单位有提醒作用。它在我们很难了解具体情况下使用,既简练又概括。 还有一些表示时间、数量、程度等的词语,很难用精确的语言表达,或者用精确语言表达反而不精确。如:“为响应区委、区政府打造经济强区的号召,村民们贡献出了祖祖辈辈赖以生息的土地,为园区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巨大牺牲。”(《关于减免及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请示》)。“巨大”有多大?是模糊的,然而,表达的意思却是清楚明白的。 由此可见,模糊语言的使用,不但不会让文章概念不清、语意模糊,反而能对公文内容进行高度概括,令文章更间练概括。 三、模糊语言可以让公文更灵活机动 语言属于意识的范畴,而意识是千变万化的客观世界能动的能动反映,所以我们很难时刻、到处都用变化较慢的精确语言。那么模糊语言灵活多变的特点便变得非常重要。 公文中一些具有较强原则性的规定、办法往往与复杂各异的情况产生矛盾。而模糊语言的使用可以很好的解决或弱化这一矛盾。如“各市、县交通主管部门也应按照《安徽省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的要求,按月度在系统内部通报个运输单位事故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安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2008年1月份全省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情况的通报》)。其中“适当方式”是模糊词,利于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来执行。从而灵活地处理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达到准确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的目的。 如何使我们的政策不过于僵化,不滞后于事物的发展变化?同样,离不开模糊语言。如:“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抓紧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其中“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 带有极大的策略性和原则性,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同时又不绝对,能彰显灵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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