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示、报告混用 即应该用请示的却用了报告。比如:有的正文是报告,标 题却是请示;有的正文是请示,标题却是报告。随便举几个例 子,如《农五师 XXX 局关于申请购买复印机的报告(不能用成 报告,应为请示), 》《农五师 XXX 局关于请求解决办公经费不 足的报告(不能用成报告,应为请示), 》《农五师屯垦戍边新型 团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情况的请示(不 能用成请示,应为报告)。请示和报告混用的实例很多,在病误公文中占较大比例。 2.请示、报告并用 即把请示、报告两个文种合并在一起同时使用。农五师关 于什么什么的“请示报告” ,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公文标题。根据 陈述的内容要么是请示,要么是报告,不能混用。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 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的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同时,我们不能多头请示,如你单位无论是学校也好、还 是医院也好,在送请示时,就送一份,可先送团或师办公室, 由办公室附上公文阅批单,再分送领导,如果多头请示,一个 领导批示一个意见,呈送部门就不好操作,可以说,自己给自 己找麻烦。 好!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说到这。不到之处、如需探讨, 今后我们可以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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