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兄不饮,我便成了替罪羊,不一会就被灌得晕晕乎乎,也不知那场酒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只知道后来扶着王兄,随着人流,涌向舞厅。待到我转了几圈落坐之后,就再也没见王兄的面了。 没想到第二天,在论文答辩室里和他见面时,他竟满腹牢骚,直斥“如此学风,有辱斯文,令人饱受其苦也”。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王兄那日夜晚饱受有辱斯文之苦者竟达五种之多: 一者饱受饥饿之苦。喝酒时他不饮,吃菜时又不多动筷,再加之那酒直喝到晚九时,中午本未多餐的他,岂不是饥肠辘辘?可等到端上饭来,大家早已酒足菜饱,迫不急待于娱乐节目。更有热情的学生,一口一个“土老师”拉着他直奔舞厅。可怜他的苦苦挣扎不脱斯文的路数,更拉不下脸面说果腹是其当务之机,他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呢! 二者饱受挨宰之苦。王兄是本地人,知他来了,亲戚的小孩便来看他,他忙得去买饮料。看他掏钱,同学说是包场,不用花钱。但他执意不肯。当时身上只有五十元钱零用钱,大数目都在其随行的老婆身上,而老婆又去会同学了。让他不可思议的是,四听可乐竟然收他四十五元——还让了五元!他问为何比市价翻倍,小姐说是“舞厅高消费”。怒火满腔的他,又不好发作,只得坐下来喝闷茶。 三者饱受轻视之苦。正端坐沙发闭目借茶浇愁解饥的王兄,忽有软语入耳,原来是一女生相邀跳舞。王兄本不会,又更无心情,闷语相答:“不会!”“教您!就像走路一样!”闻听此言,王兄若受大辱,勃然上火,没好气地回道:“我都多大了,还要你教我走路!”吓得那女生喏喏而退。 四者饱受困窘之苦。轻歌曼舞中的“搂搂抱抱的男男女女”令王兄目不忍睹,于是悄然退席。走在回旅馆的路上,王兄饿了,烟瘾也犯了,而且都是强力不可忍。可身上只有五元钱,两难选择摆在面前:果腹乎?亦或买烟乎?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真是五元钱令书生气短!权衡再三,想到夜里还要工作,而工作于他来说,又总是放在第一位,他便倾囊而出,买了一包烟。好在从小家境贫寒,也是饥饿惯了的,想来一夜之饥,可以忍也。 五者饱受乞食之苦。等到同事酒足菜饱歌舞兴尽而归时,他已是饿得有些眼睛发绿了。本来向同事借点钱出去吃点夜宵也无不可,可王兄却开不了口,因为他找不出说得出口的理由。于是乎他便于室中踌蹰来回,终于心生一计,向同事说:“很长时间没来这里了,出去看看夜市吧?”同事也正呈兴奋状,欣然听命。走到小吃摊前,王兄作掏钱状说:“咱们来碗馄饨吧?我请客!”同事闻听此言,早已拿出十元钞票,递了过去。王兄顺水推舟,坐将下来,一气吃了三大碗,还觉意犹未尽,直吃得那同事目瞪口呆,连问:“你今晚竟没吃酒?”王兄回道:“光吃酒不吃饭,能饱吗?真真是岂有此理也!” 述完五事,无奈论文答辩已经开始,他也只好转移了工作重点,把更多的不平之气暂且压在了心头。 巧的是,昨晚邀王兄跳舞的女生,也在这一场。女生不仅人长得漂亮,论文写得也颇有质量,口才又好,回答问题,直若行水流水,势如破竹。大家都啧啧称奇,独王兄出语令举座皆惊:“论文学术观点新颖独到,文笔老到圆熟,非有研究生水平不可有此文!路未会走,竟已会跑,真真是岂有此理!”并要求女生拿出论文的草稿来。女生有口难辩,最后只好承认是男友已发表过的研究生毕业论文。 “真真是岂有此理!”中午吃饭时,王兄与我干杯,哈哈大笑着又斯文了一句他上午主持答辩时的妙语。 【望月怀远】您这么热爱写作,能谈谈动力是什么吗? 【大洲】从小喜欢看书,看书时就想,能写多好,而且以为,写作是这世界最美的事了。因为一支笔就可以创造一个世界,无所依赖,成就大业,让许多人知道自己:))))于是久而久之,形成了对文学的爱好,以至于当作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事,也知自己在文学写作上不会有什么成就,但是现在的观念已是变了,写作本身就是美好,不是创造一个世界,而是要把自己的世界表现出来。每个人都是世界的唯一,谁都想用某种形式证明自己曾经存在于这个世界过,也因此,世界才变得美好和多彩。而文字,就是证明存在的最好形式了。 无数文学大师以他们的创造证明了这世界美丽的东西和最永恒的东西,就是文字创造出来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也是动力所在。当然,当别人读了我的文说好,并且影响了他的人生时,我的写作又会添一大动力的。 又是一个大的话题,我还是发个旧文作回答吧。对了,还可以参考一下我发在原创文学栏里的《我的写作三态》 说不清自己从什么时候起,爱上了文学,爱上了写作。依稀的最早记忆,大约在我十岁时。那时“文革”刚刚兴起,红卫兵到处宣传演出,最流行的是类似于群口相声的“三句半”。我们那时,上学已很不正常,玩的时候多,街坊中大大小小的孩子一起玩,也难免拉帮结派,互相攻击。我那时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偷来父亲的大笔记本,用蘸水钢笔在上面给一个极调皮的小孩画起了漫画,漫画下面配的就是“三句半”。三十五年前的事了,如今还能记得的几句是:“太阳出来一片红,某某去找某某某,干什么,钓鱼。两人来到鱼塘前,亲亲热热钓鱼玩,鱼儿上钩拉鱼竿,滑钩……”接着写的是他们回家后如何煮鱼汤喝以及一齐拉肚子的事。这里的“某某”是那男孩,而“某某某”则是一个经常和我们吵架的女孩。小画册在小伙伴中快乐地传阅着,虽然最后不知所终,我却因此得到了“有文才”的评价,也可能就是从那时起,我对文学产生了浓厚兴趣。现在想来,仍觉不可思议的是,在那样极左的年代,在那样幼小的年龄,怎么会写画出那样的“爱情”处女作。后来便是见书必读了,读了书,还要添油加醋地讲给小伙伴们听。有时嫌书上的故事不过瘾,就自己胡编。现在还能记得的,是在城郊野地里捉蚂蚱时,给小伙伴们编“大脚大手”和“小鬼火”的鬼怪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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