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多写 别的不说了,最近,我会找原创文学栏里的某篇文章作一个修改范例的。 附一篇关于写作的旧文: “砍头去尾”编辑秀 当教师,做编辑,总是在看稿改稿,难免不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养成一付铁石心肠,自号“冷血杀手”,常干些“削足适履”勾当——先划好版式,再朝里填文章,凡遇字数多的,一律痛下杀手,或砍头去尾,或强挤水份,或刮皮削肉,直删得一篇稿子布满曲曲折折红线红字,仿佛血流成河,美美地不多不少地呆在版块里,才大喝一口水,直叫“痛快痛快,如武松血溅鸳鸯楼”。 某日有作者来,拿出一篇五六页长的稿子,说不是为发表,只想求修改。我接过他的稿,瞄了一眼,便将第一页撕掉,说文章是改出来的,是删出来的,一般作者的毛病是头太大,尾太长,砍头去尾才恰当。说得他哈哈大笑,随手接过我递过的稿子,看后说,这头一页真多余。又翻到最后一页,细看后,也自顾撕了。我又拿过他的稿,扬了扬说,中间还有些水份,等我没事时给你挤挤,就可发表了。他听说能发表,高兴地起身,连声说:“真开了眼界,佩服佩服,学到许多东西。什么时候来拿样报?”我将他的稿子朝文件夹里一塞,朗声回答:“下周!” 某日给大专班学生讲古代文学,课间休息时,提到若同学有文章,可以交给我发在市报副刊上,当即有坐在最前排的女生递上来一篇。我随手翻阅一下,上课时,扬着手里的文稿,说学生作文,有个通病,就是文章开头,总要写些不必要的交代,而且这种交代往往还很长。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对于读者来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表达的主要内容。说着,就将这篇稿子的第一页撕下来,并且夸张地揉成团,扔进字纸篓里,然后把文章交给另一个同学。那同学细细看了看,说看不出撕掉了什么,文章开头很完整。接着,他又好奇地从字纸篓里拿出撕掉的稿纸细看,说“真多余”。我大笑,让他把文章的最后一段删掉,再交给文章的原作者。写稿的女学生脸红红地翻看着她的文章,喃喃道;“文章原来是这样改的!” 这类的“编辑行为艺术”,我兴之所致时,总会来上一场。我把这视为编辑秀,有表演的性质,显示的是职业技能的娴熟,从中体味的是驾轻就熟的快感,以及对职业素养的自信。这就像疱丁解牛一样,无论什么工作,只要做久了,就会熟能生巧,养成高超的技能,可以凭感觉做事,正如古人所说“神乎其技”也。 【望月怀远】经常听到有人评论好的文章时,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您认为,在写作中,素材一定要取于真实吗?或因体裁而定? 【大洲】这是艺术的辩证法,艺术像真,最好,生活像艺术,也是最美. 【末班车】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陈忠实写《白鹿原》,从一九八六年起开始准备,至一九八八年四月动笔,到一九九二年定稿,历经四年的写作修改才告完成。可是现在的人出名或成功就显得太简单了,靠炒作,甚至靠“脱”,一夜就名满天下。而文学的炒作尤其厉害:从金庸、王朔的封笔,到木子美的身体写作,到郭敬明的抄袭,到最近安意如的“引用”,文学似乎越来越“无厘头”了。连一些名家都不能免俗,您如何看待这些文化现象?您对当前文学的“炒作”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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