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词、语、句的增减。作文有如打仗,要一个战士发挥一个战士的作用,而且要发挥最有效的作用。中国传统的文章风格是求简,要求意备而文省。鲁迅先生也说过将无用的字、句、段删去的话。近些年来,文章的通病是废字废话多,所以所谓“增减”,应该特别重视“减”,就是把凡是删去不影响意思表达的词(尤其虚词)、语、句都删去。当然,少数地方没有说清楚,或者应该说而没有说,也要增。
(7)分段不妥。全文有总的主旨,各段有分的主旨。分的主旨,内部要能合,对外要有别,这是分段的原则。不合这个原则的:不能合的要拆散,即多分段;不能别的要归拢,即少分段;分合不妥的要另分段。
(8)次序不妥。即条理有问题。作文,怎样算作有条理?这要就事论事,看是什么内容,选用什么写法,难得一概而论。因此,这里只能说一句说了等于不说的话:发现意思不显豁是由于条理不合适,应该不怕费事,甚至大换班,首尾颠倒,也要在所不惜。
(9)内容不妥。这也可大可小。大可以大到全篇要不得,如意思错误,见解平庸,或者与人雷同,等等,那就应该扔掉,或者效法古人,用它覆瓿。一般说,内容不妥,绝大多数是部分有问题,那就哪里错了哪里改:不该说的删,该说而没有说的补,说得不对路的换成对路的。
(10)修辞方面的推敲润泽。修辞是个百货大仓库,包罗万象;还有,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甚至只要求举例也很难。这里只好偷巧,还是拉古人来解围,如王荆公的“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欧阳文忠公的“仕宦而至将相”的“而”,都是用力修辞,以至追求到颜色和声音。我们应该学习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成篇之后,用心捉摸,把勉强可用的改为鲜明生动的。
(11)题目的变动。这像是很奇怪,文章是对准题目作的,怎么会有变动题目的情况出现呢?事情是这样:有时候,就题作文,忽而兴之所至,连类而及,写入不切题的内容,而偏巧,文章写得还不坏,这就不应该削足适履,而应该爱护足,把履换一换。标题也是一种技术,甚至艺术,利用它,有时候可以点铁成金,至少是化险为夷。比如题目是“校园”,写完一看,校外也写了不少,而且写得相当好,难于割爱,那就不妨把题目改为“校园内外”,这不就水乳交融了吗?
(12)篇幅的调整。前面谈题与文的时候曾提到,小题可以大作,大题可以小作,这与篇幅的调整有关系。这里想谈的不是那样的大道理,而是应付有时候会遇见的编辑先生颁布的小条例,比如电台广播稿,半小时,字数多不得多过五千,少不得少于四千八,报纸副刊“花边文学”常常更严格,必须一千以内的若干字,等等。怎么办?起草的时候自然不能像银行数票子那样,一五一十,十五二十,只能心里大致估计着。写完算字数,难免多一些或少一些,为了遵照办理,也要用修改来解决,多,删,少,补。
此外自然还有种种问题需要在修改中解决,可以准上例,相机处理。
下面谈谈改的时间。
(1)边写边改。我的经验,写文章,写了一些,尤其中间停一会的时候,继续写,常常要念念前面的,以期意思和语句能够串下来。念,会发见一些小的不妥,要随发见随改。
(2)写完即刻改。文章写完,要通读一过;通读中发见不妥和错误,当然要改。这时的修改,因为思路没有大变化,多半是较轻微的变动。命题作文,定时交卷,自然只能采取这样的修改形式。
(3)以后陆续改。如果不是定时交卷,过些时候改,效果会更好。这样的修改,常常会有较大的变动,时间越靠后越是这样。不过俗话说,丑媳妇难免见公婆,一般说,写成了总不能永远放在抽屉里。因此,写完与定稿之间究竟以多长时间为宜,要灵活处理,难于画一。不过原则是,多改比少改好,远改比近改好。
以上所说都属于自力更生的范围。有时候,甚至常常,或说最好,是利用他力,就是请别人看看,提些意见,然后以之为参考,修改。俗话说,旁观者清,参考别人意见,常常可以更容易补救偏颇缺漏的毛病。自然,别人的意见未必都可取,要慎重考虑,平心静气地定取舍。
最后,还要记住,无论怎样修改,做到天衣无缝是很难的,或说办不到。因此,修改的目标不过是,由消灭缺失而渐入佳境,而不是十全十美。十全十美是极限,能够因修改而渐渐接近它,至少是趋向它,也就可以满足了。
阅读指要
关于文章修改的内容和范围,本文跟前面《谈修改文章》巧合,也谈了12条,但谈的角度和侧重点有所不同。联系自己的写作实践,用这12条衡量对作文的修改,看自己哪些地方已经做到了,哪些地方尚未做到,还需努力。
本文谈修改的时间,分作边写边改、写完即刻改和以后陆续改。按前边《谈修改文章》的说法,在文章未写以前,在构思时,对于提纲就要反复修改,这修改还十分重要。不妨把前后几篇谈修改的文章参照着阅读。
作者认为现在年轻人修改文章不是“不能”,而是“不为”,写时不用心,写后不修改。也就是说,是写作态度问题。对此,你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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