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致用原则 “实用” 是公文写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公文的立身之本,公文美是一种实用美。公文在上传下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处理行政事务时,体现出工具性的本质属性。公文因直接作用于日常生产、工作和学习而具有实用美。公务信息为公文的主要内容。公务信息的社会实用价值表现为上传下达、商讨工作、沟通情况等等。
在公文写作中,脱离公文的实用价值而去片面追求审美价值是不可取的。公文的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互相交织、渗透,而非决然对立。一份优秀的公文既要充分展示社会实用价值,又要满足不同审美主体的审美需求。有些公文古板严肃有余,生动活泼不足,只会板着面孔讲官话、套话;有些公文只是充当“传声筒”, 照搬照抄上级精神,敷衍应付了事;有些公文完全模式化,千篇一律,缺乏结合实际的新内容;有些公文语言干瘪、陈词滥调,读来味同嚼蜡。朴实并非枯燥,庄重并非死板,缺乏完整严密的理性思维,缺乏生动而富有感染力的表达方式的公文,其执行效力自然大打折扣。
三、规范原则
公文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经反复锤炼,形成约定俗成的、独特的体制特色和规格要求。使公文具有相对独立的形式美。
1.语言表达的规范
公文语体特殊的交际功能,要求公文用语准确、简明、朴实。语言准确是信息真实的基础。公文用词肯定、明确、无歧义,言简意赅,无赘词冗句。运笔平白直叙,实话实说,质朴无华。
公文中不同的文种,在语言风格、选词旨趣上有区别。譬如:“章程”“条例”语意周密、面面俱到;“决定”“命令”要威严肯定、简明可行;“请示”要一文一事;“通报”要讲清事实、褒贬分明、态度明确;“报告”则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上行文言敬语恭,下行文威严中显平易,平行文互相尊重、礼貌待人。
公文语言是否规范,对发文单位的权威、形象、工作效率有直接影响,规范的语言表达是为实现公文的写作目的而服务,使公文内容易于理解执行,同时更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2.行文逻辑的规范
公文要求结构严谨、完整统一,讲求起承转合、过渡照应,增强事实表述或说理论证的逻辑性,体现出布局严密的逻辑美、完整美。同时,公文要求语言表述概念清晰,判断准确,推理严密。语言是思维的外衣,精准生动的语言表达来源于条理缜密的思维,混乱的、不合逻辑的思维必会严重干扰公文真实准确的信息传达。例如:《××工程学院关于呈请审批正高级增补指标的报告》,此公文使用了“报告”文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0年)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也就是说,“报告”侧重汇报性。“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说,要求上级机关必须批复的公文内容,只能以“请示”行文。这则公文的实际情况是请求上级审批增补指标,期复性很强,应该使用“请示”行文。再如“在此次特大洪涝灾害中,抗洪军民经过48个小时与洪水搏斗,奋不顾身地跳进激流,终于保住了大坝,战胜了洪水。”此段话病误在于违背了事物发展的逻辑规律,正确顺序应为抗洪军民先跳进洪水,之后与洪水搏斗,战胜了洪水,最终保住了大坝。
可见,行政公文选词用句是在符合逻辑基础上进行的,逻辑严密是公文语体审美性存在的基础,如果表达的内容前后矛盾、不合事理,即使辞藻华丽,也是难以有说服力的。
四、得体原则
任何公文都有其特定的角度。角度说来似乎抽象,却又具体地体现在公文的字里行间,特别是用语、语气、文种类别方面。
1.用语得体
用语方面,即使一些常用词语,也常常反映着公文角度。比如,同样是要求受文一方按公文所说的去做某事,也应当根据适当角度来选用词语。带强制性的公文里用“必须”,指示规定性的公文则用“应该”,角度就很得体。如果用“拟请”、“烦请”、“请”于指示类公文中,那就不得体了。相反,报请性的公文一般用“拟请”,商洽性公文用“请”、“烦请”, 角度都很适宜。如果用“应该”、“必须”,角度同样不得体。
语气方面也存在随着角度不同而带来的差别。比如, 同样是把某些规定知照有关单位和人员,语气也不尽相问。 下达带强制性的命令,常用这样的词句:“以上各项,必须严格遵守,违者将严肃惩处。”公布涉及工作事项和日常生活相关的内容,常常用这样的词句:“上述规定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以维持良好的环境和秩序。”草拟报请上级机关批准某种规定的请示,常用这样的词句:“以上规定当否,请指示”。不同词句表现了三种不同的语气,反映了各自不同的特定角度,都可说是得体的。
2.文种得体
公文语言虽不排斥藻饰着色,但是,从不同门类公文的内容特点和表达需要出发,运用时又必须十分审慎、严格。公文语言允许具有个人风格和感情色彩,但在运用时须讲究分寸、注意适度。
以夸张、比喻等传统修辞手段为例,在那些以表彰或惩戒为内容的通报、决定等公文形式里,恰当使用夸张、比喻,会增强生动性和感情色彩,有助于内容的表达。例如:“我军所到之处,敌人望风披靡,人民欢声雷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毛泽东)“望风披靡”一词的夸张意味,与“欢声雷动”形成鲜明的对比,鼓舞了我军的士气,衬托出了我军的声威。相反在命令、公告、指令、请示之类公文文种中使用比喻、夸张,就可能会影响公文的庄重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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