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炼语言
3.锤炼语言 不同的文体,有不同的社会功能,也形成了不同的语言特色。机关应用文的语言具有鲜明的特色。 3.1 机关应用文语言要求 准确、简洁、鲜明、易懂是机关应用文语言的基本要求。 (1)准确。机关应用文代表着领导机关或领导集体的声音和意见,不准确,含糊不清,摸棱两可,执行的标准就不好把握,就不好执行。 (2)简洁。机关应用文必须简短扼要,特别是领导讲话一定要注意多用短句,忌用长句子,不要用过多修饰,把意思讲明白就可以。 (3)鲜明。机关应用文,不能像文学作品那样,含蓄隐晦,深藏不露,更不能含糊不清,意向不明,它要求清楚、明白,无论赞成或反对什么、提倡或禁止什么、肯定或否定什么,都要非常确切地表述和说明,使人心领神会,一目了然。 (4)易懂。写机关应用文不能哗众取宠,不能用那些华丽而不易懂的辞藻,不能用那些自己生造的语言,不能有“学生腔”、“文学腔”,不讲空泛的“普通话”,多讲实实在在的“地方话”,多用群众语言。 3.2 机关应用文的语言特点 机关应用文有着较强的书面语言的语体色彩。 (1)平实。机关应用文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说服读者的,不是用形象化的描绘去感染读者。因此在阅读中,不包含欣赏的因素。这种特点的突出表现是:实在,不用烘托、渲染等手法,而是实实在在地写下去;质朴,如实地表现事物的本来面目,不允许艺术夸张;通俗,机关应用文的用词造句,都应当力求大众化,避免用生僻晦涩的字句。 (2)得体。机关应用文的语言要和作者的身份、读者对象、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客观环境和谐一致,恰到好处。说什么,不说什么,说到什么程度,用什么语气,选择什么词汇,都要考虑最后的效果。要做到得体,还应当和所写的文件的体例相符。报喜祝捷要热烈欢快,颁布政策法令应庄重严肃,批驳错误观点要有理有力,提出希望要求应平和委婉等。比如,请示性公文,用语要谦恭,讲究礼貌,结尾多使用“望”、“请”、“给以指示”等等,以表示下级对上级的尊重。不能用“必须”、“如此”之类很硬、很大的口气。而指示,则要严谨、周密、明确,不能写成乞求式的文章。命令的用语,则必须斩钉截铁,毫不含混。 (3)确切。机关应用文多是用来反映情况、指导工作的,一词一句,一个概念,都必须有确定的含义,只能有一种解释,不能有多种解释;更不能给那些善于从文件上找空子的人,留下各取所需的漏洞。如果我们的文件使人读了产生歧义,那就必然造成思想混乱,给工作带来损失。 (4)概括。机关应用文的用语要求简捷明快,因此应当特别注重使用论断性语言、综合性语言、群众性语言。在总结、决定、决议、指示等机关应用文中,要善于运用论断性语言。这样做,第一可以增强文件的说理性和说服力;第二可以增强文件的无可辩驳、不容置疑的权威性;第三可以用较少的文字说明比较多的、比较深刻的道理。 |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