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怎样提炼公文的主题词? 撰写文稿时应在文中标明主题词,具体要求和做法是: 1、全面审读公文,确认公文的主题内容,即确认公文涉及了哪些事物和具体对象及问题。 2、认真进行主题分析,找出公文涉及的主要对象。弄清其性质,弄清其归属哪方面问题,形成主题概念,对关键性语句准确、精炼地进行主题概括。 3、在有关机关正式制发的《公文主题词表》中选取与公文主题概念相对应的最专指的主题词,其词形务必与词表中规定的词形相一致。 4、如在词表中没有与公文主题相对应、专指性强的主题词时,要在词表中选取与公文主题直接相关,最相邻的主题词进行相配。组配后有多义性时,应放弃组配,直接采用反映公文主题上位概念的上位词。不能进行组配时,也采用最直接的上位词。 5、应有效把握对公文主题的标引深度,一份公文的主题词除类别词外一般不超过5个。 6、主题词的排列次序应科学合理。一般应按主题词的含义,从内容到形式排列,进行组配时应按以下次序: 主体因素,即反映公文主题的关键性概念,如对象、材料、方法、过程、条件等,文中有几个并列的主体因素时,一般按语法关系和逻辑顺序排列; 通用因素,即描述主题的一些通用概念,在主题中居次要地位,对主题起细分的作用; 位置因素,即公文所涉及的事物、对象和问题所处的空间位置属性方面的概念,包括国家名、地区名、地名以及机构名称等方面的主题词; 时间因素,即公文所涉及的事物、对象和问题存左的时间范围属性方面的概念,包括具体年份等方面的主题词; 公文类型因素,即公文种类方面的概念,如命令、指令、报告等。 十、公文版记如何标识? 公文版记主要内容与标识规范如下: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各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拍数字标识。 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面(封四),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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