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进政府机关公文文风的建议 端正文风对端正党风起着有力的促进作用,端正党风则对端正文风起着明显的导向作用。改进政府机关公文的文风,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文风要清新。政府机关公文要充分体现准确、鲜明、生动的文风特征。做到意尽言止、条理清楚、内容准确、文字精练。一是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和“意见”类公文,要简要直陈。请示事项要一文一事,准确简练,表述到位;报告工作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意见类公文也要符合政策,内容具体,切实可行。二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批复”类公文,批复意见必须明确,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对不同意的事项,必须写出不同意的理由和明确意见。上级机关下发的“通知”类公文,要按隶属关系行文,做到准确、及时、迅速,避免在文中不适当地讲道理、提口号、发号召,使通知内容精炼、明确、操作性强。三是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的公函类公文,商洽函要把商洽的工作缘由、所商洽工作的情况、函请的要求写清楚,询问函同样要把问题写具体,答复函要针对来函内容作出具体答复。各种公函语言要朴素,态度要诚恳,要求要得当,内容简明扼要,一事一文,一般不作论述。 (二)语言要精炼。政府机关公文要求用最准确的语言、最精炼的文字来表述意图,避免用词失当,防止拖泥带水、冗繁累赘;要求结构严谨,防止疏忽漏误,避免发生歧义,不使用模棱两可的双关语。要适当选用一些群众语言,并注意恰当运用语法、修辞、逻辑手法进行表述,以提高公文的语言效果,充分反映公文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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