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请示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的标题通常用完全式标题,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即请示事项)和文种名称构成。如《××机关关于增拨公务经费的请示》。在请示标题制作中应特别注意:请示事项部分不能出现祈请类的词语,因为“请示”这个文种名称本身就是“请求示下”之意,像“××关于请求解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费的请示”这样的拟题就是错误的,必须删去“请求”两字。 以上8种属法定公文的写作。再简单介绍一下非法定公文中常用事务文书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的写法。 9.计划 计划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未来一定时期的工作、事务预先作出安排筹划时使用的公用事务文书。计划主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精神,确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一定时期的工作任务,并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完成任务的措施、步骤等,是组织实施的行动纲领。 计划是一个统称,在实际运用中有许多不同的提法。如规划、纲要、方案、工作要点、工作意见等,均属计划的范畴,但彼此又略有区别:规划、纲要是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方向性的计划。其中,纲要更原则、更概括。方案一般是指专项工作的、专业性比较强的、比较周密的具体的计划。工作要点是指一种粗线条式、提纲式的计划,常用于领导机关。工作意见是上级就某一阶段的工作对下级提出指导性要求的计划。但此文种应与公文中的意见相区别,前者为事务文书,多用于单位内部,后者为法定公文,要按《办法》和《条例》的规定使用。 计划虽不是法定公文,但它是单位、部门内部执行的公用事务文书,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是内部的行动纲领,也是内部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 计划写作注意事项: ⑴要有全局观点和前瞻意识。计划如果缺乏全局观点和前瞻意识,就会脱离工作的大局,落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 ⑵要切实可行,酌留余地。目标过高,无法实现,计划就成了一纸空文;目标过低,又会压抑主观能动性,不利于工作的进展。所以,人们对计划指标的确定,常常用“跳起来摘桃子”比喻,意即确定指标必须有一定的高度,但经过努力又是可以完成的。 ⑶要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计划的内容要写得明确具体,笼统、模糊、抽象、空洞的计划,实施起来,只能使人无所适从。定入计划的任务、指标、措施、责任、时间要求等,都必须明确具体,不产生歧义,以便于执行和督促检查。 4.要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制定计划是为了实现计划规定的事项,而计划的实现,大多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更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要广泛征求相关方面和相关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必要时还应将计划草案交与有关部门和群众讨论、补充乃至修改。计划制定过程中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广泛参与,必将对计划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反之,只靠撰写者闭门造车制定的计划,大多缺乏群众基础,也难于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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