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口述历史后期抄本制作
访谈结束后,就要进入后期抄本的制作过程。现在的数码录音机,都配备有专门的软件和语音编辑器,我们利用计算机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抄本处理。我们一般要求抄本由做访谈的小组负责制作,因为他们亲历了整个过程,整理起来会顺利得多,特别在地名和人名方面。时间距访谈时间越近越好。
抄本的文字一般要按照语音文件写出,但也不是要求一字不变。有时因为受访者表达时词不达意。原样写出来,大家可能看不懂,对此我们要求在不改变原意的原则下,允许简单编辑。
抄本制作完毕后,要在语音文件和抄本上标示出受访者、访谈者的名字,访谈时间、访谈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以后的归档管理,及研究者的引用。
最后要将一份语音文件复制品和抄本送给受访者留念,请他审阅。同时请他签署有关的授权文件,确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口述历史文件的生成和今后的使用。
6、口述历史资源的整理和利用
口述历史文件,也需要进行专业的整理建档,包括对音像资料的转换,对采访时间、采访地点、访谈者、受访者、访问次数等信息的著录,对内容的标引,甚至还包括对涉及的人物、事件、地点的索引等。在国外,《口述编目手册》是世界上使用最为广泛的口述历史编目工具,目前我国对口述历史资源的编目规则。基本还是一片空白。各个收藏单位据各自的不同需求,自行制定编目标准。我们呼吁应当尽早制定统一的编目原则来规范我国口述历史资源的编目,这样才有利于口述历史资源的共享工作。
在口述历史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上,我们要严格按照受访者的意愿所签署的授权文件,将其口述历史资料进行管理和利用,保护好受访者的权利。我们的做法是原始的语音文件和抄本,不剪接不编辑,按照受访者意愿设定访问限制和时间限制。然后制作一份拷贝,删除有限制的部分内容,并在抄本上加以说明,将没限制的部分提供给研究者使用,直到以后全文可以安全公开为止。
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利用也使口述历史充分利用成为可能。我们可以将口述历史资料数字化后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技术把各个口述历史收藏馆的数据库连接起来,大家共建共享,就能形成一个无国界、资源丰富的口述历史数据库,这样口述历史资料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
(三)启示与建议
第一,口述史不是历史学家的专利,作为一种史学方法,它被普遍地运用于各个学科,如政治、历史、军事、艺术、社会史等等。口述史的一些重大选题,不仅是历史学家的选择,而更是一种党委政府的行为。党委政府要重视用这种方法来抢救和记录民族的历史,特别是用来抢救那些濒于失传的藏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每年在这方面都必须有相当比例的预算,并由党委政府部门如党史研究室或者档案部门直接来组织和采集口述历史资料。
第二,作为史学的一种教育功能。不仅史学家对历史规律的发现和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可以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而口述史料同样能达到这一目的。有时纵使千言万语的文字记录,也抵不上简短的一刻种录音,短短的一小段录像。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口述史的教育功能,其采集的目的就是为了传播,不仅给研究者提供利用,而且也是对国民、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
第三,口述史要做得比较规范。对口述史要有自己的理解,即记录历史事件当事人或目击者等相关人的回忆而保存的口述凭证。口述史料不一定要整理成文字和出版,而是要收藏在党史研究室资料室、档案馆或图书馆,供人们利用。因此,口述史学会或者“音像拥有者协会”,要拥有一整套的操作规范和各种符合法律条文的合同书,注重有效地保护采访人、受访人、出资人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调口述史的客观、真实和中立性。主张不诱导、不加工、不修改,原汁原味。
口述史的规范和富有成效要基于两个方面:
一是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史学的教育功能,通过党史研究室、档案馆等相关部门把口述史作为日常工作加以组织,并在经费上给以充分保证。即口述史不仅是学者的一种研究方法,而且是党委政府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是口述工作者要具有良好的史学功底和文化素养,并经过严格的操作训练。
目前在国内党史界,对口述历史的了解还十分薄弱,尽管口述成果出版了不少,但并不规范,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口述史。因此,今后的征集工作要加强对口述历史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口述史规范的培训工作,制定全面系统的征集选题规划,制定口述史操作的具体规则,如访谈、资料的整理和编辑、保存和传播,以及法律合同书的样本等,以推动口述征集工作的标准化,并不断取得新成果。
(四)结束语
口述历史工作方兴未艾,需要更多的有兴趣者加入到我们行列来,才能使这项工作规模化,引起大家的关注。本人拟以此篇文章抛砖引玉,与大家交流工作经验和教训,期望能提高自己在口述历史工作方面的能力,把这项工作做好。 |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