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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对江苏泰州市高港区的调查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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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啦 发表于 2013-2-25 13: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实践证明,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如何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城乡一体化之路,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多措并举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新路子,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做大做强工业经济提供坚实支撑   
    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更优质公共服务的进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大量政府财力投入。如何增加政府财力,以满足要求,这是各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首先解决的重要课题。高港区的做法是,强化工业主体地位以增强公共财力,这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撑。
    高港区1997年由泰兴、姜堰的7个乡镇组建而成,成立初期先天不足的管理体制和“非县非区”特点限制了发展速度,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不能满足群众对公共产品的期待和要求。高港区委、区政府通过认真调研后认为,高港区经济、社会和人文基础好,人民群众创业致富的积极性高,适合工业经济发展,依托这些优势,可实施“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通过把小企业做大做强,让想创业的人干成事,鼓励和帮助群众创业致富,同时创造更多的税收,有效增加公共财政收入,增强政府提供更多公共产品的能力,满足群众对公共产品的期待和需求。
    为此,高港区在注重招大引强的同时,把培大育强本土企业作为第一战略,通过本土企业的成长,奠定产业特色,壮大工业经济基础。针对干部服务意识淡薄、企业办事难、很多企业满足于小富即安的状况,在全区开展了“三服务、三尊重”活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三服务”即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者;“三尊重”即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尊重纳税人。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规范了政府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增强了干部的服务意识,激发了企业家创大业意识。
    近年来,高港区充分发挥政府服务作用,通过开办厂长培训班,送企业老板到高校、国外学习,拓宽企业家的视野;通过“品牌化、标准化、资本化、上市化、信息化、高端化”为主要内容的“六化”工程,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这些措施有效推动了全区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财政收入奠定了良好基础。2012年,高港区财政收入可用财力超过21亿元,人均可用财力居泰州之首。
    阳光操作房屋拆迁有效破解最大难题   
    在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房屋拆迁问题十分突出。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不好,不仅直接影响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而且影响党群关系和社会稳定。高港区通过阳光拆迁,推行“五同步五公示”制度,有效破解了这一难题。
    针对许多地方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房屋拆迁不公开、不公平,补偿依据和标准不统一、不透明情况所引发的种种矛盾和问题,高港区认真谋划,阳光操作房屋拆迁,由镇或街道、区监察局、区住建局、区物价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城管局七个部门组成一个工作班子,同入户,同丈量,同登记,同定性,同核准,相互制约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尽管近年来各地的拆迁成本不断上涨,但在高港区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工作进展顺利,有效解决了拆迁操作层面的诸多问题。
    针对一些地方农村违章建筑较多带来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带头进行违章建筑,并由于拆迁时获得不合理补偿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高港区在江苏省率先建立城乡居民住房建筑档案。2008年,高港区从机关抽调400多名干部,组建了80多个工作组,对全区所有居民(包括农民)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在摸清底数并将所有住户的住房情况由老百姓确认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章建筑,高港区制订三条原则:第一,凡是严重影响公共生活和违反政策的,除个别特别困难户外,在取得群众理解支持的前提下必须坚决拆除。第二,对影响公共生活的违章建设,在公示并经本人确认办理相关手续后,拆迁时实行违建面积零补偿政策。第三,对合理不合法建筑按当时成本给予一定重置价格补偿。通过以上措施,为全区所有居民住房建立了档案,有效解决了一些党员干部带头进行违章建筑,以及通过违章建设冒领多领拆迁费用问题。另外,借鉴公安交管部门管理车辆的办法,出台住房年审制度。建立居民建房“一户一卡”管理机制,详细记载户主人口结构、房屋建筑面积、违章搭建面积等信息,年审以后,信息全部上网,并把资料公布上墙。通过公开公示,解决了农村建设信息不公开、拆除违章建筑补偿不透明等问题。通过年审及时增补变化的信息,对居民房屋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使有关部门能够掌握准确资料,便于对权力和违法违规现象进行监督。由于工作到位,得到群众理解,这项工作推进顺利。
    妥善处理土地流转让农民获得实在利益   
    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过程中,有些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常常引发群众不满甚至群体性事件。高港区坚持尊重农民生活习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节约资源、市场运作的要求,扎实有序推动农民居住向城区、中心镇、重点村集聚工作,有效解决了相关问题。
    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集约使用和节约农村土地资源、土地流转所采取的方式以及妥善处理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等,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高港区一改农村“户户有地,人人种田”的传统思路,实行“户户流转,能人种田”的政策,使土地流转起来,让有能力的人种田,实现农业规模化种植,推动农业向高效化、现代农业方向发展。但在解决土地流转问题过程中,如果伤及农民根本利益,必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鉴于实行土地现金流转,因物价指数的变动,土地流转费每年都要重新测算、调整并由此引发诸多纠纷和矛盾的实际情况,高港区大胆创新,改土地“现金流转”为“实物流转”,即土地流转费以粮食替代现金,这不仅解决了原住农民流转出土地后的口粮问题,而且解除了农民因物价上涨而遭受利益损失的后顾之忧。这一措施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
    着眼于土地集中流转后,既不迫使农民上楼,又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利用,解决农村长远发展问题,高港区在农村实行原生态、原风貌的社区规划建设,一方面尽量照顾和尊重群众的生活习惯,保持河网、道路、公共设施的已有便利;另一方面,按照城市社区科学长远发展的要求规划建设。比如,该区的乔杨社区保留了一户一院的风貌,同时根据不同村镇农民的不同需求,还建有连排、双拼和独体住宅。通过这种社区式的建设,一方面解决了农民集中居住的问题,同时避免了农民“被上高楼”状况的发生。社区的统一规划、统一绿化以及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娱乐、卫生服务、医疗、公共服务、体育等设施,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便利。这种集中居住得到了农民的一致认可。
    土地流转后,由能人或农业公司统一耕种,农民仍可在当地务农并获得工资性收入。土地整理所节省的土地指标经批准后实行有偿使用,复垦土地可按国家政策办工业园区,而重置过程中村集体通过获奖或分红提高经济收入。由此,不仅集聚了工业、减少了环境污染、节约了土地指标、改善了农民住房条件,而且通过开发的余量解决了农村保障房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建立三大直评机制把好事办实办好   
    好事要办好,实事要办实,关键是要倾听民意,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工作如不尊重民众的真实意愿,好事可能会办成坏事。高港区在全省首创村民直评村干部和民生部门、基层直评区级机关部门、“两代表一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直评区四套班子的机制。三大直接评议机制促使干部的眼睛往下看,畅通了民意诉求的表达渠道,有效实现基层民主监督,化解了诸多利益矛盾。
    高港区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直评机制,既注重年终测评,更强化平时监督,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直评机制具有互动、实效、推动性特点,为干部群众交流提供了平台,各级干部通过网络、博客、手机等途径,可及时了解群众期盼,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正转变干部作风,提升了机关效能。三大直评机制在政府审批、服务群众过程中,紧贴第一线,既提升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改善了干群关系,又解决了基层诸多矛盾和难题。自高港区建立和推行三大直评机制以来,及时整改和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96%以上,群众信访量下降43%。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基层组织建设是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根本保证。目前,基层组织薄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使其更加有效运转,高港区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形成了让基层组织干部想干事、多干事、干成事的氛围。
    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年龄老化、工作待遇比较低、基层组织工作没有吸引力的状况,高港区提出,调动基层组织干部的积极性,一要领导切实重视基层工作,二要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过努力,目前高港区已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成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坚强力量,形成了有效的农村基层组织治理网络。
    2008年,高港区在全区实行“强基工程”,每年斥资上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用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发展农村公用事业、提高村干部待遇。村干部待遇的提高,增加了岗位吸引力,一批高素质基层干部成长起来,大大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活力和带领群众干事业的能力。2010年,高港区进一步调整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工资和补贴待遇。2011年区财政直接发放给村支部书记的工资报酬平均达到4.3万元,3个定职干部,5到7个不等的定补干部,都获得相应比例的工资待遇。
    2011年,高港区决定将原先支持汶川灾后重建的一般预算收入的1%作为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用于村居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政法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增加,保证了社会事业工作站的作用向园区和企业延伸,使所有镇街都建立起政法综治中心,同时落实了3559名治安中心户长的补贴报酬。
    2012年,高港区又增加了第三个1%,将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用于加强基层村居环境常态化管理,建立一支集保安、保洁、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修于一体的村居、社区专业队伍,为整治村庄环境,使村庄的物业管理真正达到城市社区水平提供了保证。新的投入产生新的效果,高港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跃上新台阶,基层组织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课题组成员:赵长茂 梁言顺宋福范 祝灵君;执笔人:宋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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